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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世玲
10月14日,新医改方案开始征求意见。经过两年多的讨论,方案以“捏合”方式出笼。其改革步伐清晰可闻,但妥协和争论也隐匿其间,所谓的“保守派”和“市场派”的利益杂处。如何在各个利益主体之上,求得最大公约数,还公众最大福利,是医改决策者之艺术;但各方利益清晰表达并博弈共进,更是此中之要义。
在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期间,政经版将以系列报道形式,将新医改之辩论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发现新医改之精义,去粗取精。
第一辩放在新医改的基本药物制度上。政策制定者想通过提供给公众“基本药物”来达到缓解药费上涨,督促医生合理用药的政策目的,为此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基本药物供应体系。这不仅遭遇到信奉“市场原则”专家的质疑,同时,在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即公立医院改革不到位的前提下,基本药物制度在操作和目标实现上,面临着挑战。
10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医改方案”)全文。其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为药品供应体系的主要政策“落点”。
对如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医改方案中勾勒基本的方向——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一定原则,确定出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
为了保证“基本药物”能够生产和使用,方案里展示了与之相应的生产体系。即基本药物制定统一价格,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并采取“强制”措施规定各级医院使用。
基本药物真的缺乏?哪些药属于“基本药物”?政府能定出基本药物的价格?为什么要定点,如何去定点?在公立医院改革框架未定、补偿机制未明晰前,“强制”规定医院使用基本药物,能否抑制医院变相补偿?公众有了“基本药物”,能否满足了医疗服务要求?
10月11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拜耳医药和卡内基基金会主办的“基本药物制度的战略选择”的研讨会上,上述问题引来了医改学者、国务院政策研究部门和相关部委政策制定者们、行业协会代表等的激烈讨论。由于研讨会属于小范围讨论,不同意见得到了充分的“碰撞”。
回归“统购统销”?
基本药物制度是否回归计划经济?讨论会上,各方给出了各自观点。
“如果按目前方案,将使我国30年来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改革,全面倒退回计划经济体制时代。”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对“基本药物供应体系”,即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制度,归结为“药物统购统销”模式。
他分析,如果用“统购统销”模式可能会导致很多体制弊病。
如行政部门掌握了确定定点生产和配送企业的权力、确定配送价格和配送费用的权力等等,无疑为其增加了大量的寻租和腐败空间,这可能导致更多的商业贿赂和行政寻租。
其次,“统购统销”的做法必然会导致药品生产和配送的行政垄断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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