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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土改:瞄准城乡土地同证同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 07:39  东方早报

  自从成都获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在土地制度改革上又进行了更大范围的探索。成都市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城乡产权“同证、同权、同价”。目前的改革已经使城乡房屋产权一致了。

  东方早报理财一周报特约记者曾武发自成都

  今年8月30日,在青城山脚下召开了都江堰市青城山镇灾后农村住房建设(联建)政策咨询会。大约有5000-6000人来到现场,同时,有联建需求的农户每家派出代表也在现场“摆设摊位”,与前来咨询的投资方洽谈,而政府也派出干部现场讲解政策,这次咨询会被当地媒体称之为“联建超市”。

  都江堰市紫坪埔镇沙湾村一组村民吴周全,将自己已确权的宅基地交与有经济实力的投资方参加联建,联建方全额出资为吴家父子共7人修建两套共150平方米的住房,并按一定标准租用吴周全林地,解决了吴家有土地资源而无经济来源修建住房的困难。

  按照都江堰市的联建政策,在灾后农房重建可引进社会资金进行联建,在原址重建其建筑面积控制在已批准宅基地面积2-3倍,对于联建分户办理房屋所有权或共有产权证,集体建设用地做备案登记。

  而在原址重建中,农户也可申请向金融机构贷建房屋款最多6万元,最长8年。目前,全镇正抓紧确权颁证,发放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证,农户用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拟建房产证抵押,可在信用社贷款。

  这一做法得到成都市政府的肯定,并在重灾区推行。为此,中共成都市委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下发成统筹【2008】93号文,《关于重灾区农户灾毁住房联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包括农户使用宅基地联合重建和农户使用宅基地融资重建两种方式。

  从表面看,这是都江堰市政府为了解决农民灾后住房重建的资金来源问题,然而,从更深层意义看,这实质是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出让、抵押的探索。这是作为国家级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都在“新土改”迈出的又一重要一步。

  已形成多种形式的

  农地流转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9月30日前往安徽省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时表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其实,在成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已经开展了很多年。早在2003年,成都市已经开始以“三个集中”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即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这一土地规模经营的措施,在初期,主要是通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分散在农户手中的承包土地集中起来,出租给龙头企业,进行农业相关的投资,发展农业种植业、生态旅游业等等。

  成都市政府参事室主任肖百冶表示,现有的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方式是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因此,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要前提。

  而随着土地规模经营形式的发展,成都市各区县在承包地流转方面的探索,又创新出其他多种形式。比如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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