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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市断供潮溯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3日 02:0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特别报道

  □本报记者 万晶

  “过山车”一般的深圳楼市让不少购房者成为“负翁”,随之而来的“断供”现象更令诸多商业银行始料不及。当几起“断供”案浮出水面后,逐渐暴露出深圳楼市惊人内幕,银行、开发商、中介和炒房客之间的利益链条由此清晰显现。

  形形色色断供频现

  7月末,深圳一炒房客因连续4个月未能偿还一套物业贷款,被工商银行南山支行告上法庭。由于此前已有三套房产,该业主去年以其妹名义再购入两套房,自己作为担保人偿还贷款,后因资金紧张,其中一套位于南山的房产连续4个月断供。

  随后,轰动一时的“零首付”楼盘——“漾日湾畔”的业主刘英、傅泳栋断供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名被告表示,楼盘漾日湾畔开发商——国基地产2003年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首付款收据,从招商银行蛇口支行成功申请到了贷款并挪做他用。

  期间国基地产一直自己供楼。然而2005年3月,国基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按月还按揭贷款;随后,银行通知被告,被告无奈接过国基地产供楼的接力棒开始还按揭贷款。

  然而在2006年9月在国基地产破产清算时,由于账目上没有其房产的首期房款缴纳记录,漾日湾畔众多房产无法办理房产证。由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自2007年10月起,被告与多名业主选择了停止供楼。为该楼盘做贷款按揭的某商业银行蛇口支行认为,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都有被告的亲笔签名确认,说明按揭合同有效。今年5月,该银行对断供业主提起了诉讼。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深圳爆出了业主徐梦莲诉中房集团南方置业公司的买卖纠纷,徐梦莲称付了三成的首期款,但中房南方公司称其仅付一成,其他两成是采取“潜规则”由公司代业主垫付。断供后,贷款银行向徐梦莲索赔了其余七成房款60万元,但原告与被告之间由两成首付18万元引起的纠纷,一直持续至今。

  这些断供案例虽各有不同,却曝出了开发商与银行间种种违规操作的内幕,正是这些为“断供”埋下了隐患。

  骗贷手法层出不穷

  在这些对簿公堂的断供案中,无一例外地存在着“假按揭”、低首付甚至零首付等违规房贷。在法庭的公开审理中,漾日湾畔的业主指控银行参与了假按揭,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监管不严、违规放款等失职行为。被告指出依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以合法合同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同时,银行在放款时也没有通知业主本人,业主也未进行确认。

  国基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小组负责人赵健承认,国基公司销售时的确存在通过假按揭从银行套现的情况,通过清算小组的调查,被告此前确实不知晓已贷款的事实。

  同时,工行南山支行诉炒房客断供案中的被告代理律师刘子孺也表示,银行涉嫌违规贷款,总价230万元的房产,业主向银行贷款190万元,首付不及总价的两成,而这不到两成的首付早已跌没了,业主卖房还不够还银行贷款。

  而徐梦莲案中被告中房集团南方公司表示,当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前提条件必须是首付三成购房款,因徐梦莲资金困难,无法申请到按揭贷款,便向开发商暂借两成首期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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