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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与退出股权?
工商资料显示,中信国检于2005年1月27日向工商部门申请成立,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C1012005000116中声明,“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这一名称保留期至2005年7月11日,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而本报获得的北京华夏天海会计师事务所的2005年3月10日开具的验资报告显示,本该2月26日缴足的注册资本,乙方、丙方的投资款在3月1日仍未到位,直到7月26日的验资报告才显示这两笔资金分别到位。中信国检随后才正式成立。
但前述2005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183号文件中,特别指出“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与中信集团、中国电信联合建立的”,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做好已获中国名牌、免检、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的入网工作。
有法律界人士提出质疑,“此时的电子监管网是以什么公司实体来操作运营?”
今年4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曾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表示“考虑到电子监管网已经进入正常运作,质检总局不再参与日常事务,已经将股份转让给中信集团,目前变更手续正在批准中。”
8月29日,质检总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该局信息中心4月11日正式提出退出股份,4月14日中信国检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
截止到9月3日,本报拿到的整套工商资料中并未找到有任何关于质检总局信息中心股权退出或转让的变更手续。
对此,刘德平表示,信息中心在中信国检的股权退出手续内部手续均已完成,但在办理外部手续时遇到了非常大的阻力,“要办各种手续,非常繁琐”,他说。
当本报询问股权转移给谁时,刘德平表示,信息中心股权已经退出,手续也办完,但转给谁,最近没有关心,但可以肯定的是信息中心在中信国检已没有股份。
差一点做成的大蛋糕
2008年7月30日,中信21世纪在发布的年报中称 “基于电子监管网的新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将创造每年2000亿元人民币的价值空间,我们将和整个社会分享这一经济效益”。
2007年12月,质检总局在“关于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中,要求家用电器、食品等九类69种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
按照中国电子监管网每家企业600元/年的入网收费标准,电子监管网仅企业入网收费一项就十分可观。如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入网,他们从企业收取的入网费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8月29日,质检总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电子监管网除入网企业向中信国检公司缴纳600元费用外,没有向入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但质检总局并未提到的向消费者收取的查询费数目其实才是“重头戏”。
按照今年5月前电子监管网公布的收费标准是:电话查询每分钟0.30元 [拨打95001111电话 (0.30元/分钟+本地通话费)],短信每条0.30元(信息费+查询费)。
记者亲身体验电子监管码查询时发现,这项查询业务由一家名为“北京鸿联九五信息有限公司”负责。
公开资料显示,鸿联九五为中信21世纪另一家子公司,中信21世纪至少持有49%的股权。
中信21世纪还表示,该公司下属的“东方口岸”、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加入了电子监管网的上下游的利润链条。
那么有多少件产品在电子监管网范围内呢?
网上公开可查的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入网指南》显示,监管网是“支持数百万家企业数千万亿件产品的超大型数据库和专业化的客户服务中心”。
其中“数千万亿件产品”这一数字格外引人注意。
而8月29日在质检总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消费者在电子监管码的电话、手机(95001111)查询已改为了免费查询。
刘德平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表示,现在消费者查询赋码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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