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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遭遇尴尬:40余个配套规则无一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7日 11:05  新华

  8月1日起,被寄予厚望的反垄断法即将开始实施。历经13年始磨一剑的反垄断法,人们当然有理由寄予厚望:自然垄断的电力电信等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能否绝迹,外资“斩首式”并购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能否遏制,一纸公文限制人们选择权的事情能否不再发生……

  但实施在即,这部法律却并不像人们预期的那样。

  40余个配套规则无一出台

  最近,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黄勇教授一直在忙于各个反垄断法研讨会,与学界的“热”不同,业界对于这部法律的实施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状态。

  “原先在制定草案时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余个配套规则,迄今为止,无一出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伟说,“仅有一个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征求意见稿。反垄断法实施在即,如何实施?”

  另外,垄断行为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往往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主要表现形式,反垄断法因其不确定性而影响经济结构和产业政策,吴宏伟认为,至今进程滞缓容易让大众误解。

  仅有8章57条的反垄断法,被认为极具原则性,诸多方面需要细化,甚至包括每一个概念。

  “西方国家对于反垄断不仅有着丰富的经验,还有着几十万字的法律文件,有着无数个案例和指南,作为反垄断执法的依据。”黄勇说,“专业性和复杂性还将为执法机构带来巨大挑战。”

  在他看来,几乎所有的涉嫌违法的限制竞争行为都不能简单地对号入座,每个案例因其产品、行业、服务的不同,都有其特殊性,不仅需要制定大量的条例、部门规章和反垄断指南,执法机构也要有收集数据和了解市场的过程,这都需要很专业的人士来完成。

  另外,按照反垄断法规定,我国将实行“二元”执法体制:即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具体执法由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来进行。但至今反垄断委员会尚未成立,涉及到商务部、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执法机构也未全部明朗,而机构之间如何协调也是难点。

  吴宏伟表示,二元制方案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反垄断执法体制,多头执法很容易造成“有利大家管、无利没人管”,像南京冠生园那样,最后居然被罚没了。

  “三家执法机构的基础数据的标准是否一致,职责如何划分,法律责任的竞合如何解决,的确都是难题。”黄勇说,“另外,在反垄断法颁布之前,有些行业监管部门依照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对本行业的竞争秩序赋有监管职责,比如铁道部、银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反垄断法与行业监管法规如何协调,以及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如何衔接,都急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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