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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大法利剑出鞘 实行垄断将被重罚(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7日 08:2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正如有关专家所言,仅靠一部立法是不可能解决所有垄断问题的,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的不公平竞争和社会分配不公问题。但是,只要以法律的力量向垄断行为说“不”,同时加快相关领域的改革,那些让百姓深恶痛绝与市场经济主旨所不容的垄断行为就将受到遏制,而因垄断所产生的社会经济问题也会获得更加妥善的解决。 (李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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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垄断法》要点: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行业协会违反法律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查封、扣押相关证据等措施。

  ●什么是价格卡特尔?

  价格卡特尔,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为牟取超额利润,以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共同商定商品或服务价格,从而限制市场竞争的一种垄断联合。

  价格卡特尔的实质是一种限制竞争的行为,它往往将组织或行业面临的困难转嫁给消费者,既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又干扰了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机制,在本质上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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