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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率超八成 劳动合同法贯彻初现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18:35 中国网

  近期,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劳动合同法》实施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签订率在大幅度上升,已经达到80%-90%,个别城市达到95%以上。在对《劳动合同法》成效的多方利空言论下,张鸣起的话无疑一剂“强心剂”,力证《劳动合同法》实施初现成效。

  两会期间,面对与会代表提出的种种质疑,特别是前女首富张茵的炮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目前劳动合同法实施还不足3个月,它不是一个修改问题,而是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与张鸣起的言论暗合,足见立法部门对新法的信心。

  相反,阻碍新法顺利实施的问题不在政府,劳动者对于新法自然是欢迎的姿态。卡在两方之间的企业就成为“问题制作器”。许多企业在趋利的心态下,故意曲解、误读《劳动合同法》,采取种种法律擦边球的做法。

  其一是采用劝说、胁迫等方式,对工龄即将达到10年的员工进行劝退,以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

  其二是逆向派遣、转派遣、再派遣,即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再利用派遣公司将员工重新派遣回企业工作,但合同转给派遣公司。或自设派遣单位派遣内部员工,以转嫁企业风险。有些企业还使用裁减大批员工的非法裁员形式,或者直接假性倒闭,连工资都省了一笔。这些并不是企业未对《劳动合同法》进行研读所造成的“不解、误读”问题,而是企业自身导演的恶意事件,许多行为都已触犯法律,并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铁饭碗”,新法增加企业用工成本,最终损害劳动者等误解误读也是许多经济学家、社会培训机构散布的恐慌言论,看似合理,但一经仔细推敲实际漏洞百出。

  《劳动合同法》以人为本,旨在构建劳资和谐,这些优势在短期内并不能全面体现,社会中的争议、误解误读与谈《劳动合同法》色变的现象也并未平息,一部法律刚实施即引发如此重大的关注与热议实属罕见。

  现下,许多企业、民间组织都加入到普法队伍中,在中国60多个大小城市包括新疆、西藏等偏远地区均设立了服务网点,业务面辐射全国,在中国人力资源领域享有盛誉,独创“新人力”理念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企业易才集团更是利用其广泛的地域人脉资源,积极以普法巡讲、协办人力资源高端论坛等种种形式宣传为企业答疑解惑、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在全国各地举办的讲座场场爆满,被誉为新法普法的“民间标志”。

  《劳动合同法》的优势只有在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均以正确心态面对,遵纪守法,不存规避、侥幸等心态面对,才能得以实现。而企业以“难解成本增高之困”为其进行的违法规避行为开脱,及众多企业集体要求修改《劳动合同法》章节的现象,当指责法律欠妥的时候,企业是否也应进行自身检讨,是新法约束过火,还是企业本身也存在众多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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