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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改革 缓步确立权威(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22:47 财时网-财经时报

  现实的考量

  中国现在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耗国。2007年底,全国的电力装机总量已经突破7亿千瓦时。2007年,中国的煤炭需求达到25亿吨左右,而石油消耗达到4亿吨左右,这其中的2亿吨要依靠从国外进口。

  中国的需求引起世界范围内各种商品价格的变化,世界能源市场的动荡不安又使得中国的能源安全需求迫切上升。同时,业界期待能有一个更大、更管用的政府机构来解决国内能源行业复杂的矛盾。比如价格机制、产业发展政策等。

  未来的《能源法》试图回应或解决这些矛盾,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专家们曾经指望在2008年两会上审议这部至关重要的法律,但征求意见的不统一影响了它的进度。

  专家组成员曾对媒体透露,《能源法》立法工作受到的阻滞来自于相关利益部门和垄断企业,而能源部千呼万唤不能出来也是基于相同的原因。适时成立新的能源机构加强管理,潜在的目的也是解决权力分割、职责不明、利益寻租的弊端。

  中国能源行业的多头管理状况多年没能解决,有学者统计,单是国务院里能对能源行业说上话的部委就不下10个,这还不包括曾经具有行政职能、现在已经改制的国有大型能源企业。

  专家表示,如果成立新的能源部,有很多困难与矛盾难以处理。比如能源部和国家发改委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家发改委主要履行计划、投资、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管理工具。如果能源方面的职能交由能源部,则国家发改委的综合职能必将受到影响。

  1980年,刚刚决定改革开放的中国已经意识到能源的重要性,成立了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是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但两年后,没有实权的委员会就被撤消。一个理由是它的权责定位和国家计委存在冲突。

  1988年,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核工业部,组建能源部,1993年,撤消能源部后,分别组建了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时任能源部部长的黄毅诚日前撰文分析,当时石油与核工业都还有各自的正部级单位,煤炭总公司也是正部级单位,等于当年的能源部5年中主要是针对电力行业做了些工作。

  曾经的曲折影响现实的选择,中国能源事务管理工作转变为“稳中求进”的一个例子是,《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表述称,“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能源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编制办公室负责人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妥善应对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是中国必须长期面对的战略性问题,“能源管理必须综合运用国家发展战略及规划、投资、价格等宏观政策和手段,促进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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