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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称将加强对国企负责人薪酬水平调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05:3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王婷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昨日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讨会”上表示,国资委将按资本市场要求建立较稳妥规范的股权激励制度,而这也是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的重要一环。

  邵宁指出,当前,我国国企经营者的薪酬制度正逐步完善。2003年之前,受出资人不到位因素的制约,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展迟缓,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国资委成立之后,逐步研究制定了与经营者业绩考核相适应的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例如,一些关系国家安全命脉的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负责人薪酬偏低的状况得以改善,而原先一些自己给自己定高薪酬的情况也得到调整。

  国资委还取消了企业名目繁多的各种奖金、补贴、津贴等工资外收入。普遍实行了基本薪金与绩效薪金相结合的年度薪金制度。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紧密挂钩,根据经营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年薪,改变了以往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结果没有关系的状况。

  2004年到2006年,分别有54户、19户和14户央企负责人因年度考核不达标而年薪下降。还有央企负责人因没有完成任期的业绩考核目标,被扣减5%到17.3%的延期绩效薪金。

  在国资委成立后的三年里,央企负责人平均薪酬年均增长14.9%,而央企职工薪酬年均增长为15.3%,全国国企职工薪酬的年均增长达到16.6%。

  邵宁提出,下一步,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的调控。措施包括,第一,要严格控制薪酬水平增长,坚持薪酬与企业效益相适应,保持央企负责人第二任期年度薪酬水平的合理增长,保持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差距不再扩大,并适度缩小。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第二,要积极推进董事会的试点,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

  今年,中粮地产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对外进行公示,表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再次开闸。

  邵宁表示,对国企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的薪酬制度,相对其他性质企业要更为敏感。在股权激励这方面,国资委将探索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股权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规范的股权激励试点,规定企业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的收入分配机制。

  而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秋俭在会上表示,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在岗职工工资快速增长的同时,企业生产一线的职工、农民工等普通工人的工资水平长期偏低,且增长缓慢,与企业经济效益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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