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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上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01:12 证券日报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讨会”上表示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日前举行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讨会”上表示,国资委将探索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股权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严格按规定条件,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规范的股权激励试点。

  邵宁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的调控,研究如何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分配的合理比例。在国有企业负责人下一个任期收入分配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严格控制薪酬水平的增长,坚持薪酬与企业效益相适应,保持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年度薪酬水平的合理增长,保持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差距不再扩大,并且适度缩小。二是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制度,在董事会建立比较规范,各项改革和管理比较到位的企业,逐步创造条件,由董事会考核企业负责人,并且决定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三是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将企业负责人实行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情况纳入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范围,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同时加强规范职务消费的有关制度性建设。四是探索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股权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规范的股权激励试点,规定企业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的收入分配机制。

  但邵宁表示,目前普遍国有企业改革目前仍然在深化的过程中,整体的改革还没到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也不可能完全到位。所以,国有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问题还有许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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