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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房产用地要缴增值地价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 06:03 东方早报
国务院通知: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 1.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2.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3.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早报记者 刘秀浩 国务院昨天发布《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此次会议之后不到一个月,国务院即出台具体实施性文件,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副院长陈晟指出,这一举动意味着国务院对开发商的土地囤积问题相当重视,而未来对政策的执行力度也将得到空前加强。 6月底前各省要专题汇报 通知指出,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在2008年6月底前,各省(市、区)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早在1994年7月,我国就颁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自2005年的“国八条”直至2006年的“国六条”“国十五条”,都对处置闲置土地作出明确规定。除依法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外,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坚决无偿收回。但执行起来几乎等于一纸空文。 一家港资开发商昨天看到这个通知后冒出的第一句话是:“这次要动真格的了!”直接针对囤地行为 陈晟指出,此次国务院通知直接针对开发商大量囤地的行为。目前的确存在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尤其是部分外资企业拿地之后迟迟没有投入开发,等待土地增值,这一通知将对这部分企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开发商囤地已经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此前建设银行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不足购置面积的60%。 容积率标准或突破 通知第二十三条指出,要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制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分级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 陈晟表示,集约化考核的要求,将使得各个城市突破现有容积率标准的可能性越来越高。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住宅容积率要求不超过2.3,未来包括中心城市住宅、城市经济适用房等建设,完全有可能在目前这一水平上升高,从而达到土地集约化利用、GDP绩效增长的目的。 专家观点 “‘通知’给小产权房预留空间” 国务院通知: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1.要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按规划稳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民住宅建设要符合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3.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当地政府可给予奖励或补助。 早报记者 刘秀浩 国务院昨日发布《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要求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曾任职于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知名学者武建东指出,这一规定给“小产权房”的存在预留了空间。 武建东指出,如何充分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是未来土地流转环节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是3.95亿亩,农村非耕农用地3.83亿亩。中国农民从小农经济、庭院式居住的状态转型为集约化、规模化、城镇化的现代化居住状态已经是大势所趋。因此3亿多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具备巨大的改造条件和改造利益。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论价值将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这笔财富是解决中国城乡一元制的宝贵财富。 从这个角度来看,通过带房入城、旧城改造、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城镇居民的依法建造、村集体直接开发、合作开发、各种形式的信托持有等多种途径形成的“小产权房”,将是有效解决这部分农村用地流转的一项重要手段。伴随着多样化的城市试点,小产权房的规模还在不断扩大,目前总体上接近我国120亿平方米城镇住房的40%,小产权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房产权利类型之一。 武建东表示,从国务院此前的会议声明以及此次通知可以看出,小产权房已经成为国务院关心的重点、热点民生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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