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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强:代言农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18:56 《小康》杂志

  大迁徙中的人物与城市镜像 之一

  张志强:代言农民工

  他是一个民工。为打工赚钱,几乎走遍了中国。

  因为长期两地分居,他结婚,离婚,再婚,却还是两地分居。

  他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为120元的打工钱花了1000元的诉讼费。

  他加入了NGO组织,在帮助进城的农民兄弟。

  北京的天空灰蒙蒙的。丰台区东大街附近一套普通的民居住宅却是非常的干净整洁,电脑开着,桌面是茂密的树林和蔚蓝的湖水,朝阳的窗台上还摆着几盆依然鲜绿的盆景。民工张志强现在就在这里工作和生活。

  瘦弱的张志强,因生活和劳作的艰辛,眼角过早的有了细细密密的鱼尾纹,而清澈的目光,又让人觉得他是个读书人。30岁后,人就该对自己的长相负责了。16岁离家外出打工,24年的“流民”生涯,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了生活的辛酸和抗争的尊严。

  生在一个小山村

  1967年,张志强出生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凤仪乡五台村。仪陇县是朱德的故乡,也是国家级贫困县。

  张志强是家里的老二。姐姐18岁嫁人,因和公婆吵架,服农药自杀。

  1970年,家中添了一个妹妹。1973年,再添一个弟弟。

  16岁,张志强初中毕业。父亲给他和弟弟算命,他测得的是木材的“材”,而弟弟测得的是人才的“才”。父亲希望张志强不要读书了,让弟弟继续读书。

  1984年张志强拿着4元钱,走出了家门——“出门打工是成年劳动力赚钱的惟一途径”。

  在四川攀枝花捡垃圾,在云南昆明蹬三轮,到贵州贵阳、广西南宁修铁路,到陕西汉中当砖瓦工学徒……

  外出5年,年满20岁的张志强回村。仪陇农村18岁的小伙就基本都结婚了。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女朋友,两人结婚。

  1991年新疆建设兵团在仪陇县里大规模招收农民工——到新疆拾棉花。“去新疆的车票不要钱,还算是支边建设”,张志强兴冲冲地决定到新疆打工。

  去之前,他偷偷地问老婆有没有怀孕,老婆说没有。他们计划5年后再要孩子。“可惜农村人,没有文化,根本不懂如何避孕”,到了新疆,张志强发现老婆已经怀上了孩子。

  在新疆拾棉花,150元/月,年底才能结帐。整个家庭的重担都落在了张志强一个人身上。零下30摄氏度的时候,他甚至还要到雪地里去割芦苇来养活老婆和孩子。

  1992年7月,张志强把不足一岁的小女儿送回老家。这年他和老婆加起来一共赚了3000多元。给家里2000多元。

  工厂的“机器”和“动物”

  “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1993年,用拾棉花的一点点积蓄,张志强和老婆买了火车票来到广东。

  张志强进了广东的皮鞋工厂。“每天从早晨8点工作到晚上12点,没有休息日。晚上回家,累得连澡都洗不动了,脱了衣服就睡。直到第二天打铃,又是一路小跑去上工。上厕所要到车间门口的保安那里拿牌,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工厂不自由,不尊重人的情感,把人当成了动物,或者机器”,谈到在工厂的感受时,张志强对记者反反复复用到两个词是“动物”和“机器”。

  几乎每两个月,就换一个工厂,走遍了广东的顺德、佛山、番禺……最终,张志强选择了到建筑工地,跟着一个小包工头干。“那个小包工头也是农民工出身。他给工人的工资是每天10元,工作8个小时,加班会给加班费,2元/小时,工人们每天和老板一起吃饭”。

  两年间, 张志强的工资从10元/天,涨到2000元/月,做到了管理者的位置。

  可是张志强的建筑工地在肇庆,老婆的工厂在深圳市区,他和老婆一个月只能见一两次 “因为疏于沟通和联系,我虽然赚了些钱,到1996年年底的时候,老婆却跟人走了。”1997年5月和老婆回四川办了协议离婚。

  学习《劳动法》

  1997年7月,张志强再回广州。因为有一点点在鞋厂工作过的经验,他又去面试了一家鞋厂。幸运地考上大名鼎鼎的美国的ADDIES。刚进公司,那个在美国长大的台湾老总就给新进的员工们讲解《劳动法》——1万人,在运动场上讲了半个小时。

  张志强觉得很奇怪,企业会给员工讲劳动法?讲的肯定都是假的。他自己买了本《劳动法》的书,看那个老总讲的是不是真的。一看,讲的还都是真的:每天工作8小时,加班给1.5倍的工资,周六周日不加班,加班,给2倍的工资。

  1998年,张志强由普通工人升任为车间主任助理。工资涨到2400~2600元/月。但2001年,由于总公司实行轮岗制,换了老总。“新来的领导说一不二,甚至动手打人。看到同事被打,觉得人格受到侮辱,尽管被打的人并不是自己”。张志强辞职。

  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2001年,张志强再次回到老家。堂嫂给他介绍了自己的妹妹——她丈夫到北京打工后失踪,生活在仪陇县镇上,没有地,也没有读过书,育有两女。其中一个是丈夫失踪前怀上的,因为是超生被罚款6000元,贷款才生下,长到上学的年龄,丈夫仍不见踪影。

  张志强帮助堂嫂的妹妹与失踪的老公办了离婚手续,还帮她还了欠下的贷款后,两人结婚。

  2002年6月张志强又来到北京,打工近一年,没拿到多少钱,倒是被19家装修公司拖欠了4000元工资。每家欠得都不算多,一二百,但也正因为如此,要起来很难。讨要无果。到法院,不予立案。

  正赶上非典,因为一位工友疑似,整个工地被封闭起来。闲来无事,张志强写了一份《农民工生存报告》,给了北京几家媒体。2003年7月《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报道了张志强的在北京打工的境遇和人生状态,11月30日《焦点访谈》也报道了张志强如何在北京追讨工资的过程。12月8日,张志强终于拿到自己被拖欠的120元,为此他花去1000元诉讼成本。

  生活还在继续

  在北京的张志强,依然与他出生的那个小山村有着无从割断的联系。

  “奶奶已经90岁,妈妈也已经66岁了。老家的那8亩地没人种。白送人种也没有人要。因为种地除了劳动力,还需要化肥、农药等投入,如遇天灾,这些投入就全打了水漂。”

  “五台村,总共900多人,青壮年劳动力全部外出打工了。父亲死的时候,甚至找8个人抬棺材都找不到。”

  “我和第一个老婆有一个孩子,第二个老婆有两个孩子,共三个孩子;第二个老婆的父母只有两个女儿,老婆是老大,按农村的习俗,应由大女儿抚养;从小被溺爱的弟弟,不懂事,因犯抢劫罪被判了10年刑。提前两年出狱,拐骗了卫校一个19岁的女生,生了两个孩子,弟弟把两个孩子交给母亲后就再也不管了;父亲死还花了1万多元”……

  张志强絮絮地和《小康》记者讲一些家事。算下来,他一个人要抚养5个孩子、4个老人。到现在,他依然保持着每用一分钱都要记帐的习惯。

  “老婆和堂哥堂嫂一起到了广东打工,每个月1000多元钱。因为太累她不想干了,我要她坚持,孩子、父母都需要抚养,靠我一个人怎么能行呢?”依然是两地分居,“早已经习惯了,也就变得有些无所谓”。

  “社会体制有问题。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和尊重,和城市人一样干活,却不能同工同酬。7亿农民,可国家财政每年用于‘三农’方面的只有10%。2/3的人,只用了国家10%的钱”,除了关注自己和家庭,对于整个社会,张志强并不是漠视和无知的。

  成为一个专职志愿者

  2003年一个朋友送了张志强一部手机。他把手机24小时开通,一边在北京的建筑工地上打工,一边为民工兄弟做一些劳务纠纷的法律咨询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004年,“打工妹之家”——中国第一家为农村进城工作的打工妹服务的公益性组织,邀请张志强去那里工作。刚开始,张志强每个月的工资是1200元,后来拿1500元,2006年12月离开时已经拿到1932元。张志强并没有满足于相对工地而言更好的工作环境。“起先单位不给我交保险。我是帮别人维权的,我自己的劳动权益都维护不了,这怎么可以?”

  单位终于给张志强交了社会保险,可他仍是不满。有北京户口的工作人员有五险一金,而且工资也要高很多。

  再次离职,他成为一个专职志愿者。

  2007年10月,《小康》第一次采访张志强的时候,他正在内蒙古乌海做环保教育。他还在网易开了一个博客,上面记录的都是一些农民工维权的案例。

  11月,《小康》再次采访张志强的时候,他刚从长沙代理一起劳动纠纷诉讼回到北京。“现在一年代理的劳动诉讼大概在50起左右,涉及农民工有五六百人”,手机铃声不时响起,张志强说,“2008年1月1日即将实行新《劳动法》,很多农民工找我……”

  张志强与100多名劳动法学专家一起参加过新《劳动法》在上海和南京的两次审稿。会上张志强直言,“《劳动法》是保护谁的?可是企业有代表来了吗?我作为全国近1.5亿农民工的唯一代表,来参与讨论。仅仅我一个人就能够代表1.5亿人吗?……”

  时任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的郭军,当即感慨“你看中国的农民工是多么的懂法”。

  最终,张志强和其它专家的相关意见,在国家新的《劳动法》中有所体现,而他甚至还和一些企业主“不打不相识”。

  张志强成为农民工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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