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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年底分红:500亿元能干什么?(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21:22 财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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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红多少与宏观经济形势有关,宏观经济形势好、利润多的时候比例可以提高一些,在宏观经济不景气,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分红比例就要有所降低。但具体的分红比例,则要根据不同企业和行业区分对待。尽管央企都是大公司,但各企业的经营绩效和面临的成长情况都不尽相同,具体的分红比例不但对企业要求科学合理,还要衡量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些央企中建立的情况。过去国有企业不分红很不公平,民营企业亏损了自己承受,盈利还要交所得税。过去国有企业亏损了,国家要填钱或为其兜底,国企盈利了也不分红,这对国家不公平,从这点上看,开始分红是好的趋势。■

  2 分红意图能否实现?

  根据目前分红比例计算,央企今年上缴的红利估计约为500—800亿元,按照之前央企分红还利于民的思路,这笔钱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其中能有多大部分可以用于社保?能够弥补社保资金2—3万亿元的缺口吗?通过上缴红利,利用公共财政发挥国企的社会职能,这样的目标能够实现吗?

  银春川:填平社保亏空恐难实现

  (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

  从国际做法看,国有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纳税外,盈利部分上交比例一般在1/3至2/3,有些高福利国家甚至达到80%-90%。央企上缴的红利可用于资本性支出,即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等等,也可用于费用性支出,即主要用于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当然,也可有部分用于补充社保基金。但出于宏观经济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需要,一方面必须支持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升级,另一方面也要帮助困难企业改制甚至退出,因此上缴的红利,主要用途还是在于资本预算,即“取之于国企、用之于国企”。相对于2—3万亿的社保缺口,不到千亿元的国企分红显然是杯水车薪,单靠红利填平社保缺口恐难实现。

  徐斌:补充社保需另寻办法

  (安邦集团总部分析师)

  500—800亿元的红利哪怕是全部用于社会保障,相对于几万亿元的社保资金缺口还是远远不够的。用央企分红资金来填平社保亏空不是主要的解决办法。从资本市场的全流通来看,国家大股东和其它一些中小股东利益是高度一致的。在央企整体上市全流通以后,可以考虑在资本市场上通过变现部分股东利益来补充社保亏空。例如,2001年曾通过出售国有股来填充社保,虽然导致了比较大的市场波动,但从资金量上而言,却比央企分红资金规模要大得多。

  刘小玄:国企应担当社会职能

  国企的社会公共职能是什么?到底哪些企业应该有这个职能?哪些没有?怎么去发挥?或者说这个企业的职能里哪些部分属于社会公共性质,哪些不是?生产性企业的所谓社会公共职能怎么去实现?是通过上缴红利给国家,还是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些都不明晰。这也涉及垄断企业的定位,即国有企业到底是属于公共性质还是属于盈利性质,国企有多少成分是为社会服务,有多少成分是为股东和大众服务,到底是以实现社会职能为主,还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或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都没有界定清楚,也很难去界定。形式上可以按照一个现代企业制度来构架和划分,但实际上很不明晰。尤其是大国企上市公司的公共职能、社会职能、商业职能以及大股东小股东的关系,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关系还是盘根错结。

  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通过拥有资源,通过国家政策赋予的某些独占权力,取得了高的利润,应当向财政上缴红利,再通过公共财政的手段,来实现国企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职能。国有企业也是一个生产经营的主体,在履行社会职能当中,也必须考虑如何去明晰企业自己和社会公共职能的边界。

  周业安:应在民生领域发挥作用

  央企红利更多具有社会属性而不是企业属性,是一笔社会价值。分红是再分配的过程,这就要求首先解决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而不应用于再生产。因此,央企红利应该由社会共享,应该用在与民生有关的方面,比如医疗、养老保险和教育等等。但需要警惕的是,由于部门利益太重,相关部门不注重区分这个性质,反而把其看成部门体系内的资源,可能导致社会性资金演变为部门利益,从而改变了央企红利社会性用途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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