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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门制”式重组 效率与公权力如何平衡(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11:07 财时网
[接上页] “大部门制”与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政府机构改革有什么重大区别和明显特点?对集中和综合决策,提高决策科学有效性有何重大意义?是否使得行政管理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管理模式? 毛寿龙:已到转型的必要时刻 在确定政府职能转向市场经济管理时候,受到了巨大的阻力,部门当中的特殊利益导致这样的行政体系改革不能有效执行。政府机构改革需要政府的组织系统改变,政府职能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趋势毋庸置疑。当前政府有些市场经济职能无法有效体现,主要的原因是组织体系没有很好构建,因此到了把组织体系转型的必要时刻。倡导“大部门制”的政府机构改革,是个全新的提法,与过去的五次改革完全不同,过去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在政府职能转变。比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市分开,以及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而“大部门制”则是侧重改变政府职能机构繁多、职能交叉的现象,通过减少机构数量,降低各部门协调困难,可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角色定位。 翟校义:限制了机构再膨胀的可能 “大部门制”实际上是一次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新一次政府机构的改革。实行“大部门制”,必然要带来精简机构和重组,政府机构也势必面临重新组合和人员配置,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仅仅精简机构是不够的。明确提出“大部门制”的概念来统筹机构改革,实际上限制了政府职能机构再膨胀的可能。过去政府机构改革有不彻底性,因为要考虑到平稳过渡。而如果“大部门制”也过分考虑平稳过渡,则也有可能存在不彻底性。 改革面临两方面阻力,一是部门利益;另一个是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调整。这实际上是权力关系的重组,如果不能有效处理和平衡部门利益,“大部门制”的改革仍会受阻或者停滞不前。■ 汪玉凯:更符合市场管理角色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明显存在机构设置过细、政府对经济运行管理太过微观和具体的问题。原来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服务于计划经济模式,即使经历了5次政府机构改革,计划经济职能仍有很大遗留,至今仍未彻底完成由计划经济时代的管制型、全能型政府,向市场经济时代的规制型、服务型政府转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自身及行政管理体制亦必须进一步改革,否则很可能影响其他方面改革的深入。而适应市场经济管理需求是“大部门制”的明显特点,提出建立“大部门制”为政府机构管理和设置向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转型有重大意义,也势必推动政府进入深层次的改革。 范亚峰:政府改革需要法制化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政府机构改革最核心地方是制度转型思路的转换。“大部门制”基本上还是属于行政改革,而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型才是深层的转型。我们过去的政府职能转型和机构改革更缺乏的是制度的创新,缺乏规范制约和监督。政府的改革需要法治化,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权扩张,以及财权税权等职权的分配等等,都需要深层制度的变革和法治化的途径来解决。■(本版内容由本报记者杨纯、实习记者左维采写) 是否会因“大部门制”使得政府公权力过大?政府的公权力通过什么来界定?把过多职能集中于一个大的部门,会不会为职权寻租腐败带来新的空间?怎么监督和保证这种集中的权力不被乱用? 翟校义: 界定公权力不依赖于机构改革 政府公权力的限制和界定从来不是靠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机构的重组来落实和解决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大部门制”改革,与如何防止政府权力机构乱用公权力导致腐败是两个问题。“大部门制”改革能否使腐败行为减少,体现了民众期望,但“大部门制”仅仅是政府机构的转型,而不是公权力和社会关系的调整。仅仅靠“大部门制”中内部的自我制约,靠行政系统机构的职能调整来实现公权力的制约和界定是不能够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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