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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炒股卖房所得需纳税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21:59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从明年1月开始,即使是一个没有工作的人,只要今年炒股或卖房净所得超过12万元的,也要进行纳税申报了。这是国税总局昨天公布的新要求。但专家提示,申报,并不等于征收。

  这就是国税总局新修订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其中“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首次被明确列入申报行列。对于这个变化,曾多次参与研讨个税申报制度制订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庆旺表示,其实我国税法一直有明确规定,个人炒股和卖房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范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人原本就有申报的义务。而修订后的申报表,把这两项单列出来,主要是在今年股市、房市火爆的背景下,达到提示公众注意的目的,同时也便于国家对这两项个人所得进行统计。郭庆旺还说,现在浙江等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卖房所得征税,那么国家是否将要对炒股所得也进行征税了呢,他表示,目前税法中的规定还是暂不征收。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当中有一个第九条,规定说,就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

财政部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实施。而这个条款有一个注释,注释里明确说,现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税。因此,从目前来看,对股票转让所得是不征税的。”

  炒股收入要征税的传闻,对股票市场一度产生过影响。今天市场就在这则消息和其它因素共同作用下,呈现低迷状况。不过郭庆旺认为,我国对炒股所得征税,不仅在2008年,甚至在更长一段时间内,可能都不会成为现实。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说:“ 一个从国际经验上看,征这种税对整个股票市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第二个就从中国自身的国情来看,导致股票市场波动的因素现在还非常多,我想政府不会再增加另外一个导致波动的因素。”

  记者说:“对于新的申报表中增设炒股所得,国税总局的说法也是申报不等于征收。专家告诉我,和印花税会突然上调不同,炒股所得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是一个新的税收项目,它的推出需要研讨、审批,需要一系列制度和技术上的安排。如今年获利,明年亏损,那么明年要不要返还税收等一系列问题。因此短期内我国对炒股收入征税的可能性不大。”

    国税总局通知: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通知

  相关报道:

    广州日报:股票转让所得纳入个税申报

    新京报:股票转让收入要申报不纳税

    北京娱乐信报:年入12万以上个税申报表有变 炒股所得列入申报

    上海证券报:高收入者炒股卖房所得需在个税申报中单列

    北京商报:个税申报首次单列炒股所得

    东方今报:个税申报表将更加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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