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19:12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87号

  成文日期:2007-11-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数据的可采用度,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附件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申报表(见附件)印发给你们。

  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使用修订后的申报表进行申报。

  附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相关报道:

    广州日报:股票转让所得纳入个税申报

    新京报:股票转让收入要申报不纳税

    北京娱乐信报:年入12万以上个税申报表有变 炒股所得列入申报

    东方今报:个税申报表将更加细化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