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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土地银行”现状调查(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11:18 财时网
[接上页] “在这种产权交易过程中,自然发展出了土地使用权交易的中介组织——土地信用合作社。”大兴安岭和贺兰山脚下的村民,对于土地的经营手法显得如此不谋而合。 “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广大农民同意承包权,现在把承包权改了,可以自愿有偿的方式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甚至存合作社都可以,但不能简单进行私有化。土地私有化问题跟宪法不符,这是大问题。”厉以宁说。 细细的红线 合作社的开张正斡旋着土地问题的“主义”之争,更是在回答土地资源利用所提出的棘手“问题”。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日前也表示,“18亿亩耕地不仅是‘底线’,更是‘红线’”,“必须保有18亿亩耕地,这是一个不能再少的数字。” “土地银行”在不变更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前提下,促进了农村18亿亩耕地的有序流转,“有利于土地经营的集中,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市转移。”杨扬评价道。但如若继续缺少支援,“土地银行”里的土地会再度日益流失,其时剩下的将不仅是可怜的“利息”,更包括叶立国们一连串无法得到答复的问题。 “如果我不是村支部书记,可能我不会做这个事。干这事风险挺大,我今年忙了一年,也基本等于一分钱没挣。”叶立国说。■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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