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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土地银行”现状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11:18 财时网

  作者: 胡佳恒实习记者 左维

  “土地银行”在没有触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前提下,不改变其权属即实现土地要素的灵活流转,其高效低耗的运作方式或成“土地流转”可资借鉴的新范本

  编者

  土地流转需要效率优先

  对于城里人而言,“土地银行”是一个相当遥远的概念。而且至少在目前,它依然只有中介之实而非银行之名。

  “土地银行”资产构成并不包括“入股的土地”,这意味着作为农村最重要资产——农民承包的土地,并没有通过股份合作制联合起来,“土地银行”的实力受到限制。

  目前“土地银行”主要“经营”的是受托管的土地,而不是“入股的土地”等“自有”资产,土地效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也受到限制;农民有权而无股,不能直接从中受益,也不会真正关心“土地银行”的经营。目前并没有大量农民将土地入股,这符合当地实际,因为要让农民放弃土地使用权,将其入股交由“土地银行”统一经营现在还不现实。所以,要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土地银行”,特别是要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促进城市化,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言必称“改革”未必是好事,至少在土地这个话题上是如此。

  以往及现在,中国部分地区依然存在“人地两相怨”的局面,叶立国们对“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进行一番改良,不动摇土地权属,不改变土地用途,即探寻出“人地两相宜”的新道路,这样的改良要比伤筋动骨的改革值当。

  土地是做不大且越来越小的

蛋糕,不可多次分配,但并不是一旦土地私有化就能将“三农”问题终结,也不是仰赖基层政府若干试点就可厘清土地问题的一二三四。涉及到国之根本,稳定才是硬道理。而如何建立稳定的土地环境,政府行为是一枚重量级的棋,毕竟在国家主导的现代化进程中,政策调配缺失会加速问题螺旋的扩大。

  让简单的事简单,立足当前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即可完成土地流转,这是“效率”的选择;而政府在处理土地流转过程中遭遇的问题时,该复杂的要复杂,这是“公平”的呼声。

  叶立国收完这一季1700亩水稻,发觉亏了7万元。

  “投入108万,效益才101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小店子村,种粮大户叶立国晚上9点才从地里气喘吁吁的回来:他的拖拉机在翻地时陷在泥中动弹不得。

  自叶立国2006年来从村里的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贷出1700亩耕地后,“村民都不种地了,现在就落到我这个种粮大户身上。但今年天气不好,水稻减产了。”

  在贷出土地的头一年,种植规模的突然扩大,加之农机数量跟不上,他只能雇工,成本的增加也无法让叶大户获得理想的收益。目前平罗县有23家合作社。11月一家新的合作社开张,地点就在离平罗县城60公里外的银川市金凤区。

  92户的银行

  东临黄河的平罗县2005年在中国最早建立土地合作社试点,入社村民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本金存进合作社,每年换取利息;大户或者企业从合作社贷出土地,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前提下可以集中使用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比如村民以每亩480元的租金将土地存进合作社,合作社再以500元/亩的价格贷给大户”,叶将此种合作社称为“土地银行”。

  “级差地租是村上定的,严格地说应由土地部门和农业部门制定。”曾在当地调研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农村处处长韩治泰说。不过在小店子村,村民让繁琐的行政程序也变得简单起来。“地租由合作社与群众协商制定,主要根据这三年的粮食收成,要村民开会表决通过。”叶说。

  目前小店子村90余户将共计1700亩土地存进了合作社,占到了村民户数的1/4,这与最初入社的20余户村民、80亩地的数据相比,一年时间已然翻番。因为当地人如单干种田,每亩地收益最多在400块钱,好年景能有500块左右,但存进合作社每亩就有480块的收益。村里的郭建虎从耕地束缚中解放出来后,花27万元买了一台收割机搞跨区作业,在四川江苏等地收割水稻,一年最少挣七八万块钱,加上他家40亩地每年2万元的“利息”,总收入要比在家务农多出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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