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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发改委通报6起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8:52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通报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6起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案例1 豆制品经营者串通涨价

  8月2日,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对该市沙市区豆制品经营者突然集体涨价一案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市豆制品经营户于8月2日集体串通,决定统一提高豆制品价格,并决定提高香干子、豆腐等四种豆制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平均涨幅20%左右。

  案例2 餐饮企业酝酿涨价20%

  8月3日,嘉兴市《南湖晚报》刊登《嘉兴市品牌餐饮酝酿涨价20%》称,嘉兴所有品牌餐饮企业从8月中旬起价格将上调20%。嘉兴市物价局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发现市餐饮协会确有此酝酿,但尚没有形成正式书面协议,当即对其进行价格提醒告诫。

  案例3 火锅店集体加收锅底费

  8月15日,《重庆晨报》刊登了巴南区李家沱十多家火锅店贴出告示统一收取10元锅底费的报道。经查,李家沱地区几家较大的火锅店准备于8月16日开始同时收取每锅10元的锅底费,具有串通合谋涨价的嫌疑。对此,执法人员告诫必须立即停止涉嫌串通涨价的行为。

  案例4 网吧协会制定统一价格

  衡水市网吧协会于5月29日制定了全市网吧统一上网价格(会员每小时1.5元,非会员2元,统一之前各网吧的价格一般为1—1.5元),并将统一价格张贴在每个网吧。衡水市物价局调查取证后,责令该协会立即纠正,撤销其指定的统一价格。

  案例5 豆制品协会串通涨价

  吉林市豆制品协会8月8日召集10余家豆制品企业开会,串通提高全市干豆腐价格,统一将干豆腐制品批发价由每公斤4元涨到4.6元,同时向零售商建议把干豆腐零售价格由每公斤4.6元涨到6元。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令该协会撤销涨价协议。

  案例6 超市虚构原价搞欺诈

  8月2日,西安市“家乐福”超市小寨店以4.38元/公斤(略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销售鸡蛋,并规定顾客每人次限购15个鲜鸡蛋(约1公斤),引发千人排队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检查发现,该超市在卖场标示鸡蛋“原价6.8元/公斤,现价4.38元/公斤”,而在本次促销前一天实际销售价为4.98元/公斤,“原价6.8元/公斤”的标示属于虚构原价,构成了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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