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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苏宁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16:24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于2007年初在天津市进行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启动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建设和全国推广应用工作。2007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成联网核查系统,全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都加入到了这个系统。从此,银行机构在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以及以银行账户为基础的支付结算、信贷等业务时,可以通过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从而方便、快捷地验证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联网核查系统的建成运行,为银行机构识别客户身份提供了一种权威、便捷的技术手段,标志着我国在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特别是个人账户实名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下面,我就建设运行联网核查系统和全面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建设联网核查系统、全面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重要意义

  银行账户是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是单位和个人进行转账结算和现金存取的基础,记录着社会资金运动的轨迹。作为一项基础金融制度安排,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意义十分重大,影响非常深远。一是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

贪污受贿、偷逃骗税、金融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开展,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腐败、金融诈骗往往与假名、匿名账户相联系。例如,前段时间大量出现的
银行卡
手机短信作案,都是不法分子诱骗持卡人将资金转移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这些账户绝大部分都是银行假名、匿名账户。又如,敲诈勒索、票据欺诈、地下钱庄、贪污受贿,用的几乎也都是银行假名、匿名账户。因此,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有效防范打击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条件。二是有利于银行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健康发展。贷款资金可以如期偿还的基本前提就是银行面对的必须是真实的企业和个人。如果企业和个人可以假名、匿名开户,那么就没有真实的经济主体对偿还贷款负责,银行的贷款也就失去了偿还保证。同时,银行机构还必须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反洗钱义务,必须识别客户的真实身份,以防范洗钱犯罪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三是有利于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不少金融诈骗都是精心设计、针对普通老百姓的,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将有利于遏制金融欺诈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大众的利益。同时,对于银行机构提供的按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一些特殊金融服务(如存款人存单挂失、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等),实现账户实名制可减少因账户假名或匿名造成的经济纠纷、方便社会大众的生产生活、保护老百姓的资金安全和银行机构的合法权益。

  实行银行账户实名制既是我国银行机构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项法定义务。2000年,国务院颁布《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度。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进一步明确单位银行账户实名制。2006年,国家颁布《反洗钱法》,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了银行账户实名制。《反洗钱法》明确规定,银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然而,长期以来,由于银行机构普遍缺乏识别证明文件特别是个人身份证件真伪的有效手段,同时个别银行机构出于竞争考虑有意放低银行账户实名制要求。因此,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证件骗取开立假名账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银行账户实名制的落实工作。中共中央2005年1月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中纪委把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列入近两年的工作要点。国务院法制办今年上半年组织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立法效果检查。国务院领导同志曾多次就创造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加快银行机构与公安部联网核查、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作出重要批示。目前,公安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采集了大约13亿条信息,存贮了中国公民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签发机关等人口基础信息。通过严密的制度和技术安排实现银行机构对这些信息的联网核查,将为银行机构准确识别客户身份、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特别是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提供权威、便捷的手段。

  我们建设联网核查系统、实现银行机构对公民身份信息的联网核查,就是要运用这种权威、便捷的手段,真正把企图以虚假身份证开户的不法分子堵截在银行体系之外,真正把已经开立的假名、匿名账户全部清理掉,真正把银行账户实名制落到实处。因此,建设运行联网核查系统、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将对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其本身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二、联网核查系统的建设运行情况

  建设运行联网核查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推动银行账户实名制切实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各银行机构的真诚欢迎和积极响应。在各银行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于6月29日顺利完成了该系统在全国所有省份各类银行机构的推广运行。

  联网核查系统由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和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两个核心系统组成,主要具有对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单笔核对、批量核对、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各银行机构提供7×12小时的联网核查服务。目前,除少数边远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因自身技术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接入联网核查系统外,全国约有15.53万个银行机构网点接入了联网核查系统。

  我们所称的联网核查,是指银行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对公民身份信息,以验证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及签发机关等信息真实性的行为。联网核查的基本方法是,银行机构向联网核查系统提交被核查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当系统核对一致时,反馈核对一致的提示以及相关个人的身份证照片和签发机关;当公民身份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或者公民身份号码不存在时,系统反馈相应的提示。银行机构将区别不同的核查结果,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决定是否继续办理相关银行业务。

  目前客户申请办理下述银行业务时,如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需要核对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银行机构将对其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一是银行账户业务,具体包括开立、变更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二是支付结算业务,包括票据结算业务、银行卡结算业务、汇兑等业务。三是信贷业务,具体包括个人贷款业务或单位贷款等业务。四是其他银行业务,例如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

  为确保联网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方便广大老百姓,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我们专门制定了联网核查业务处理办法并培训了银行基层业务人员,在业务规则方面进行了精心的安排。

  一是对核查结果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当联网核查结果一致时,银行机构即可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当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且能够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时,银行机构应拒绝办理相关业务。当核查结果不一致但不能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时,银行机构应继续为客户办理业务,不得随意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并在事后利用第二代身份证鉴别仪等其他识别手段进一步核查。对于客户提出异议的,银行机构应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通过这种安排,既可以防范风险,又可以避免因一时无法查清具体原因影响客户办理业务。

  二是建立疑义信息反馈核实机制。当客户对联网核查结果存有疑义时,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进一步核实:一是请银行机构核实。银行机构可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向公安部信息中心申请核实,也可采用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核实。同时,客户也可向银行机构提供户口簿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辅助银行机构进一步核实。二是要求银行机构出具联网核查信息核对不一致的证明,然后持证明自行到被核查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核实。通过上述安排,不仅有利于准确、及时核实相关居民身份证件的真伪,避免银行机构与客户发生纠纷,而且有利于少数身份信息确实存在误差的公民及时到公安机关纠正误差信息,方便其以后的社会经济生活。

  三是银行机构应对联网核查获得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保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同时,银行机构不得将联网核查获得的公民身份信息用于办理银行业务之外的其他目的。

  同时,我们还要求各银行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优化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改进服务质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努力将联网核查寓于高效、优质的银行服务之中。

  据统计,自联网核查系统建成运行以来,全国共发生联网核查业务约3200万笔,经联网核查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系虚假证件的案例共发生2500多起,其中230多起具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另外,当核查结果不一致时相关个人自动放弃办理业务的近10万人次,联网核查的社会效果初步显现。可以预见,联网核查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将对不法分子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目前,全国每天联网核查业务量120多万笔,联网核查系统整体运行稳定、核查响应速度较快、各项业务办理正常,联网核查工作正平稳、有序地推进。

  三、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面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

  国务院领导同志一直高度关注联网核查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要求人民银行与公安部密切配合,继续做好联网核查这项重要的基础性业务建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的应用,推动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全面落实。

  (一)完善联网核查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网核查系统的重要作用。在总结前期联网核查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联网核查相关规章制度,为银行机构合规、高效地进行联网核查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网核查疑义信息反馈核实机制,缩短反馈核实周期,规范反馈核实手续,建立更加通畅的可疑身份信息反馈核实通道。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联网核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认知程度,推动联网核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联网核查系统在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规范经济金融秩序和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对联网核查系统推广应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个银行机构网点都能进行联网核查。目前,少数银行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因自身条件欠缺还暂时无法接入联网核查系统,一些采用接口方式的银行机构的部分网点由于配备的是字符终端还无法核对居民身份证照片。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协调有关省级信用联社,督促其加快相关农村信用社网络和业务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尽快实现所有的银行机构都能够接入联网核查系统。在过渡阶段,暂时无法接入联网核查系统的银行机构网点,可以到已经接入联网核查系统的上级机构或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联网核查。同时,人民银行将督促接口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字符终端更换计划,尽快提高PC机网点配备率,力争实现每个银行机构网点都至少配备一台PC机,用于居民身份证照片的核对。

  (三)依托联网核查系统,积极稳妥地开展存量银行账户信息清理核实工作。由于历史和管理原因,特别是由于银行机构长期以来普遍缺乏识别个人身份证件真伪的有效手段,在已经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中客观上还存在少量匿名和假名账户,在已经开立的单位银行账户中客观上还存在少量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不真实的现象。为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人民银行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银行机构对联网核查系统建成运行前已经开立的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核实。目前,人民银行正根据“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初步考虑,将首先对存量单位账户信息进行清理核实,然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对存量个人账户信息进行清理核实。

  (四)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完善银行账户实名制的有关制度,界定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有效证件种类及其出具次序,明确单位银行账户实名制的落实依据,规范银行账户开户申请及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协议等,为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提供更为全面的制度依据。同时,人民银行将在与公安部合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相关部委的合作,为银行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验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识别单位客户身份提供更多权威、有效的手段,以推动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全面落实。(完)

  (本文系苏宁副行长2007年7月26日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建成运行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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