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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工贸易目录将出 影响大于出口退税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 12:06 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青岛报道 本报记者 滕晓萌

  ”新的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目录正在紧密酝酿之中,将很快公布。”7月18日,一接近相关决策部门的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加工贸易领域一系列相关政策也将在下半年陆续出炉。

  业内专家指出,这是相关政府部门因应7月1日出口退税大幅调整、遏制过高外贸顺差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记者获悉,新目录将显著增加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的范畴。自1999年起,中国对加工贸易商品按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进行管理。迄今为止,单是禁止类目录已发布过四次,1140个10位税号商品列入其中。

  中国加工贸易在外贸领域占有重要地位。2006年,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8319亿美元,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47%。

  相关政府部门对这次政策调整极为谨慎。据记者了解,过去一个月来,这项政策的调研部门人员频频穿梭于各大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对新政策的意见。而企业界部分人士对这一政策表示出一种清醒的忧患意识,认为加工贸易目录调整的影响要大于出口退税调整。

  数千种产品受影响

  来自青岛企业方的消息显示,加工贸易目录调整已成定局。一家曾参加过相关座谈会的企业代表表示,根据从会上得到的信息,调整可能会给企业留出一段时间的过渡期,旧的手册可能允许一直执行到明年4月左右。

  记者还获悉,皮革、肥料、

化工、冶炼、冶金等行业将被列入禁止类目录,而化学品、塑料、橡胶、制鞋、箱包、家具、造纸等行业则将被列入限制类目录,总共涉及数千种产品。

  但前述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最后出台的目录会按照每种产品的具体情况而定,不会在行业内“一刀切”。

  而某项行业被列入禁止类或限制类目录,主要是根据去年9月14日公布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139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下调出口退税的产品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这也部分说明了为何7月1日出口退税调整后又发布新目录。

  业内人士表示,企业产品如果被列入限制类或禁止类目录,仅缴纳保证金一项就会带来不小的资金压力。

  企业的担忧来自于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可以凭借加工贸易手册申请进口原料。进口时,不用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从理论上来说,企业需要向海关指定的银行账户里存入与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额的进口保证金,并在出口核销后由海关退还。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企业都不用实际缴纳保证金,此即所谓的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

  但是,对于被列入限制类目录的产品,就必须“实转”——足额缴纳保证金,而列入禁止类目录的,更是被取消保税资格,只能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产品。

  一名地方商务部门官员给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某行业进口关税5%,出口退税率11%,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了100万美元原料,制成产品之后出口售价150万美元,获利50万美元,那么企业在整个过程中,只需要承担3万美元的出口退税差额。但一旦实行保证金实转,企业进口时,就必须额外准备22万美元存入海关指定账户,直到产品出口核销后,才能申请返还,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而如果被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这家企业进口时就要付出122万美元,出口时退税差额达到9万美元,一进一出,企业成本骤然上升30%。

  早在7月1日出口退税调整前后,有地方政府就曾向企业建议,增加以加工贸易方式从国外进口料件的比率,从而缓解出口退税率下调带来的压力。但大部分企业尚未转型,路已被封死。

  企业积极应对?

  实际上,加工贸易目录调整前的调研工作早就开始进行。不同行业的企业对即将到来的目录调整感受不同。

  6月底,占中国加工贸易半壁江山的广东省开始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调研,并且向企业表示,加工贸易目录的调整将近。7月11日,香港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提出报告说,新的加工贸易政策可能令1.45万家中小港资企业受到不小的影响,其中1万家可能面临停产风险,相关企业要有积极应对之策。

  7月初,商务部产业司官员到青岛调研,了解企业对于新目录的看法。青岛市外经贸局有官员表示,从企业了解的情况看,不少企业准备放弃相关商品的出口,一些经营困难的企业甚至可能会因此倒闭或面临转型。

  7月10日,多家纺织和轻工企业代表在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座谈会上向商务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官员提出,由于劳动力和原材料涨价、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下调的影响,企业负担已经非常重,希望政府能够慎重考虑目录调整问题。

  青岛大明皮革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金雪峰向记者表示,如果皮革行业被列入禁止类目录,那么企业将承受前所未有的资金压力,大企业将减小生产规模,而小企业可能倒闭。

  在东莞从事家具业的某台商则表示,听说过新目录正在制定的消息,但如果保证金缴纳额度不高,企业应该还可以设法应对:可以通过对退税率较高的产品采用一般贸易,退税率较低的产品采用加工贸易的手段,来抵免一部分损失。

  “国货复进口”拟被叫停?

  新目录出台可能只是新一轮加工贸易政策全面调整的序曲。青岛地方商务部门官员表示,还有一些政策也在讨论中。如对东部大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保证金”半实转”——缴纳50%的保证金,以及不再批准东部新的企业开展限制类的加工贸易业务。

  另外,曾受争议的“国货复进口”政策,几乎肯定将受到修订,这些产品将被取消加工贸易的保税政策。不少专家指出,”国货复进口”已经不再是企业深加工结转的一环,而成为企业通过”香港一日游”获得税收优惠的工具。

  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一季度贸易顺差分析>显示,2006年我国国货复进口高达733.6亿美元,使我国成为自己的第七大进口国。

  至于去年在外贸企业中受到广泛关注的“深加工结转视同内销征税”议题,青岛市外经贸局某官员表示,据了解实行的可能性并不大。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对记者表示,中国加工贸易肯定是需要升级转型的,政府采取引导政策,是希望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但是具体企业如何转型,包括东部加工贸易企业是否会向西部转移,仍然取决于企业自身。

  加工贸易领域是目前中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2006年中国加工贸易顺差1889亿美元,超出了1775亿美元的贸易顺差总额。

  中国绝大部分的加工贸易企业分布在东部沿海,尤以广东、福建、江苏三省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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