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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央行两道令牌预警 双高企业贷款排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09:58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报道 本报记者 陈昆才 实习记者 周小雍

  “凡是不符合环保规定的贷款一律停掉。我们的态度很鲜明,就是要与中央保持一致。” 针对安徽部分地方被环保总局列入流域限批,某大型银行安徽分行负责人表示。

  在“限批”之后的7月4日,该行火速召开会议,讨论限批措施对贷款有何影响,应该采取什么对策。

  实际上,近期有多家银行对下属单位发出指令,限制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贷款。

  对“双高”企业收紧信贷,缘于此前银监会与央行连发的两道令牌。

  6月4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2号,下称“通知”);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07]215号,下称“指导意见”)。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7月30日前将“通知”落实情况上报;对双高行业贷款的摸底及现场检查也同时展开。

  “对违规‘双高’违规企业停止各种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已实施的项目授信要采取妥善措施予以收回。”7月6日,江苏银监局官员就上述通知表态。

  各地银监机构虽然表态坚决,但业内人士对“双高”企业贷款能否“断水”露出一丝担忧:“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决心”。

  而对各方热议的环保总局与银监会联手推出绿色信贷一事,记者采访多位银监系统官员及商业银行人士时均被告知,目前尚未见到“绿色信贷”方面的政策文件。

  两道令牌

  在各家银行对双高行业贷款“下手”之前,监管部门已发出预警。

  6月4日,银监会下发“通知”,对双高行业的信贷准入及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一是严格信贷准入门槛,加强贷后管理。

  通知要求,各行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新的准入条件和环保标准审查借款人资格和项目条件,提高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信贷投放的准入要求,适当上收贷款审批权限,规范贷款发放行为,杜绝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甚至违反环保标准的企业及项目发放贷款。

  在贷款审查中,要做好项目现金流量分析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相关行业贷款的贷后跟踪监管,防范贷款潜在风险。

  另外,要求各行做好风险排查,加大清收力度。银监会要求,各行要深入排查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的各种风险隐患,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对于潜在风险较大及风险发生异常变动的贷款客户,要果断把握时机,主动实施退出,要最大限度减少信贷损失。 

  根据通知要求,各家银行要于2007年7月30日前将上述通知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银监会。

  在向各家银行下发通知的同时,银监会也对双高行业贷款进行了摸底和现场检查。

  6月13日,银监会有关部门参加了国务院高耗能高污染专项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同时,银监会监管一部的非现场处对五家大型银行两高行业贷款进行调查研究。此后,监管一部组织实施“双高”行业检查,并完成现场检查报告。

  6月24日,银监会监管一部公布的双高行业贷款专项摸底显示,截至2007年3月底,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银行发放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余额达13326.39亿元,占其全部贷款余额11%,贷款新增6.5%,低于2006年10.5%的新增水平。

  6月29日,央行“指导意见”更是明确强调,各金融机构对限制类的增量项目,不提供信贷支持,对限制类的存量项目,若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整改,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可按照信贷原则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对淘汰类项目,要从防范信贷风险的角度,停止各类形式的授信,并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和保护已发放的贷款。

  银行集体行动

  在管理层连番警示和强烈的环保风暴面前,银行开始坐不住了。

  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第四次环保风暴中,安徽省蚌埠市、巢湖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地被列入流域限批地区。7月4日,在得知上述消息后,某大型银行安徽分行在第一时间召开相关会议,商讨对策。

  7月5日,上述省分行的一位人士透露,该行开会研究的内容包括,第一,了解相关情况,包括省市政府对此事的认识如何、有什么改进措施;第二,(流域限批)对该行的贷款项目有何影响;第三,如果有影响,银行的对策是什么。

  “对策的第一条就是,凡是不符合环保规定的贷款一律停掉,这是肯定的。我们的态度很鲜明,就是与中央保持一致。”上述某银行安徽分行人士称,同时,银行要去督促用款单位整改,以达到政策规定的条件,“不满足条件,银行肯定就不能放贷了”。

  这只是各地银行努力的一个缩影。

  7月5日,工商银行某一级分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近期总行也针对双高行业贷款问题下发文件,并明确要求:第一,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及项目,新增贷款不能放;第二,对此次国务院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及项目,贷款尽快收回;第三,即使没有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但下一步还是要从双高行业逐步退出。

  而本报此前的报道也指出,农行的一些分支机构对双高行业贷款也是从严审批,环评不过关贷款将被一票否决。

  值得注意的是,双高行业中的大企业(或上市公司)一般均为商业银行的大型客户,如果各家银行都停止授信,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将引发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上述某银行安徽省分行人士称,“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只要跟国家的有关政策不符的,我们都要服从政策规定”;不过,“从初步检查的情况来看,对银行的老项目影响不大”。

  银监会一位官员也表示,“对新(项目)的影响比较大,老的基本不存在问题。”另外,“停贷一般是针对项目而言,而不是单纯针对企业”。前述江苏银监局官员告诉记者。

  同时,停贷还涉及如何区分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问题,对于违规企业及项目,新增贷款肯定不能发放,但到期的存量贷款,银行是否坚决收回?是否停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如果坚决到期收回存量贷款,停掉流动资金贷款,对企业资金链的影响更大。”一位银监会系统。

  地方政府决心是关键

  银监系统虽然使出雷霆手段,但能否收到实效还要看在地方落实程度如何。而对地方双违规高企业停贷,其困难之大似乎超过想象。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此前表示,环保总局将联手银监会在近期出台“绿色信贷”政策,对未执行环评审批企业实施信贷“断水”。

  一家国有大型银行人士则直言,如果“断水”动作太猛,且各家银行统一行动,一些“双高”企业的处境将异常艰难,银行也将会面临来自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压力。

  南京某钢铁企业之前因污染排放超标已被地方政府列入关停计划,最迟将于2008年底关停。7月9日,该企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职工安置问题尚未解决,企业目前还在苦苦支撑。当被问及企业能否从银行申请贷款,该负责人苦笑道,“能贷到吗?”知情人士称,由于这家钢铁企业的项目因污染排放超标已列入环保性停产,令相关银行的信贷资金造成一定损失。

  其实,“地方上是不愿意停的,明显违规的银行肯定要想办法,要么补手续,要么曲线借钱。”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如是说,所以,“关键是看当地政府的决心”。

  种种迹象表明,如要真正达到信贷“断水”之目的,商业银行及管理当局需要在信贷管理、协调沟通机制等方面下足功夫。

  值得注意的是,“双高”企业可能利用银行审批环节的空子,变相获取项目融资。

  在此次“双高”行业专项大检查中,某省检查结果显示,该省全部金融机构对两高行业的贷款中,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占比超过80%,项目贷款余额不足20%。当地中信银行某人士告诉记者其中的奥妙:一般的“双高”企业目前不敢申请项目贷款,他们更愿意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因为流动资金贷款比较好贷。申请项目贷款需要企业提供发改委批文、环保局的环评审批文件等等,而如果仅仅是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的审批程序也相对简单一些,对银行而言,如果企业本身效益不错,流动资金贷款的本息一般也比较安全。”中信银行该人士进一步解释说。

  其次,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合作也成为当务之急。

  此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当地环保部门并没有例行的沟通机制,但“下一步将重视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前述江苏银监局官员称。

  央行在“指导意见”中也强调,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其实所谓绿色信贷的相关政策早就有了,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批时对环评均有相应要求。”前述银监会系统官员如是说。

  此外,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对口检查。此次一些地方上的双高行业专项检查,是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检查组首先查项目,再看项目有无资金来源和使用方面的问题,其中可以发现很多问题。但在银行的自查自纠中,上报的自查结果并不能反映自身真实情况。

  针对金融监管措施能否落实的担忧,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如果相关银行不予执行,监管部门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性监管措施,这些监管措施将与高管任职资格审批、业务准入等相挂钩,“这对银行的威慑力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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