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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被达能推到悬崖边上 商务部声明暗藏玄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11:16 中华工商时报

  在4月份的第一个10天,全国的财经媒体一齐将镜头、话筒和目光对准了宗庆后。4月3日,媒体首先爆出了娃哈哈与合作方法国达能不和的信息,这个时候的宗庆后,高高举起了民族主义大旗。大多数媒体一边倒,声援娃哈哈;达能则后发制人,在4月9日这一天,给宗庆后发出了一纸最后通牒。

  即将到来的“五一”长假,对国内知名饮料品牌娃哈哈的创始人宗庆后来说,也许是他人生历程中最难熬的一个假期。

  在4月份的第一个10天,全国的财经媒体一齐将镜头、话筒和目光对准了宗庆后。4月3日,媒体首先爆出了娃哈哈与合作方法国达能不和的信息,这个时候的宗庆后,高高举起了民族主义大旗。大多数媒体一边倒,声援娃哈哈;达能则后发制人,在4月9日这一天,给宗庆后发出了一纸最后通牒。

  达能的最后通牒,只有30天的期限,到5月9日截止。达能向宗庆后提出的要求,用一句

武侠小说里的术语,叫做自废武功。

  宗庆后就这样被逼到了悬崖边上。

  这一切是为什么?达能和娃哈哈从最开始的亲密合作,到今天的几乎反目成仇,其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

  冲突不断

  如果不是这次事件的爆发,外界也许很难了解,娃哈哈和达能从1996年合作开始,伴随着经营业绩的不断成长,双方的矛盾和冲突也持续不断。

  宗庆后自己把这样的冲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经营权争夺阶段。合资初期,宗庆后作为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如果使用资金超过1万元,需要达能派来的财务总监的同意。打开市场以后,娃哈哈要增加生产线的投资,达能也不同意。娃哈哈推广新产品非常可乐的时候,达能同样不同意。后来娃哈哈自己决定投资,有了40%到50%的收益,证明娃哈哈的市场判断是正确的。

  就在这个阶段,娃哈哈把经营权、控制权抓过来了。达能方面呢,按照宗庆后的说法,感觉钱赚的比较多、回报比较高,也就没什么意见了。

  第二个阶段,达能开始收购了娃哈哈很多竞争对手的企业,包括乐百氏等。这时候娃哈哈响应国家号召,准备对口支援、扶贫投资,达能则不愿意。于是,娃哈哈的员工持股会就决定自己投资,成立了非合资企业。为了遵守合约,娃哈哈自己投资的企业的产品也是通过合资公司所属的销售公司销售的,使用的商标也是董事会同意的。

  第三个阶段,达能投资其他项目收益不好,回过头来想收购娃哈哈的非合资公司,而且价格很低。

  矛盾就是这样产生的。

  对于这次收购,宗庆后反应强烈。他表达了几条意见:“第一,你限制我们的发展,你收购我的竞争对手,给我们合作带来损害,你要么把我们限制条款去掉,要么就是修改限制条款。第二,商标许可。他们同意修改商标许可条款,将许可权还给我们,但要求非合资公司的产品要通过合资公司的销售公司销售。我想通过这个销售也可以,但是要有合理公平的定价。他提出来的是要按照合资公司平均利润率定价,实际上我们在瓶装水产品有一部分跟他合资,我们非合资是我们的新产品,利润比较好,实际上他是希望我们把利润补贴给他。我说没有道理,我说你不能是站在占便宜的角度跟我谈。这个事也没有谈成。他们还说我违背《公司法》,说我同时兼任了两家公司的总经理。既然你说我违背《公司法》,我辞掉你合资公司39家的总经理,你要派78个董事,你外方也要派不同的人任董事,我们从今以后也不会对这些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后来他们又否认了这个说法,认为我们现在这个管理团队是非常优秀的。”

  达能手段

  在这次冲突中,达能有一个撒手锏,就是商标使用权。

  这个撒手锏,非常厉害,宗庆后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中招了。

  “我们陷入了它精心布置的圈套。”宗庆后说,1996年,娃哈哈与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了五家公司,共同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

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当时,娃哈哈占到了49%的股份,达能与百富勤加起来占51%。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香港百富勤在境外将股权卖给了达能,使达能跃升到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后来,双方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合同。

  让宗庆后没有想到的是,合同中一项看似不经意的条款,却让娃哈哈在日后陷入了被动。双方在合同上签署有这样一条“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这一条款简单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宗庆后说。

  1999年,宗庆后和中方决策班子商量决定,由职工集资持股成立的公司出面,建立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这些公司大多建立在西部、对口支援的革命老区、国家贫困区以及三峡库区等当初达能不愿意投资的地区,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到2006年,这些公司的总资产已达56亿元,当年利润达10.4亿元。

  或许是良好的业绩让达能觊觎。几年后,达能突然以商标使用合同中娃哈哈集团“不应许可除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商标”为由,要求强行收购这几家由娃哈哈职工集资持股成立的公司建立的、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

  冲突由此爆发。达能给宗庆后发出的最后通牒,也就是以合同中的此条规定为依据的。

  但是,当达能在2007年4月9日终于出手之际,很多人立即发现了问题。

  因为宗庆后和员工持股会成立一系列非合资公司,始于1999年。作为娃哈哈的合作方,宗庆后成立了这么多公司,为什么达能方面一直视而不见,一直要等到了这些公司长大了、效益非常可观的时候,突然使出杀招。

  面对这样的提问,达能方面给出的解释,显然不能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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