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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家资金互助社拟3月初挂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 04:01 第一财经日报
霍侃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青海银监局获悉,青海省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青海乐都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下称“兴乐资金互助社”)拟于3月初正式挂牌。 青海银监局的一位人士介绍,兴乐资金互助社由10位发起人发起筹建,目前注册资本金36万元人民币,这10位发起人中,有普通农民2人、种植大户3人、农村小企业3家、从事金融工作的金融机构员工1人、蔬菜经纪人1人。 去年底,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确定内蒙古、四川、湖北、青海、吉林、甘肃6省(区)为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省,在农村地区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 今年1月,青海省选定了4个试点,分别是乐都县雨润镇、大通县、久治县索呼日麻乡和称多县清水河镇。 青海银监局上述人士介绍,青海省将进行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两类试点,打算在大通县组建村镇银行,在乐都县雨润镇、久治县索呼日麻乡和称多县清水河镇分别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 春节前夕,中国银监会批准青海乐都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梨树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家机构筹建,同时核准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机构开业。 据青海银监局上述人士介绍,兴乐资金互助社预计今天完成验资。对于银监会要求的办公地点和安全防范设施,该人士称,办公地点已经确定了,安全防范设施正在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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