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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提示语可一年后再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3:4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14日讯(记者 李绍庆)本报日前报道了饮料酒应该在标签上标提示语的消息,记者今天从省质监局了解到,由于相关企业的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原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延期一年实施。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05年9月15日发布,原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由于相关企业对《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食品添加
剂液体二氧化碳》等两项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决定将这两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时间顺延,《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延期至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延期至200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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