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民营油企生死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 14:47 《法人》

  民营油企上书商务部一事表明,政府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要把握一个合理的平衡

  文/本刊记者 张驰

  在电话的另一端,黑龙江地方石油协会会长赵友山一再强调若是为了他个人,他绝对不会参与6月份三家地方石油商会和七家民营油气企业给商务部的联名上书活动。

  “涉足油气领域的其他民营企业,一旦执行商务部新规,大部分会被淘汰。”赵友山不无焦虑地表示。

  他指的是今年早些时候商务部对外发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要求凡从事油气批发的企业要求拥有10家加油站的资格。

  赵友山把此修订稿喻为“高深莫测”。“高”是指门槛高,民营油企一直坚持要取消加油站数量的限制,源于现在能有10座油站规模的民营油企实在少得可怜。

  目前,民营加油站虽然仍占据全国加油站总数量的半数,1000万资产的限制也不足以致命,但占据较好地段、拥有较大规模的加油站基本上都已被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收编,能拥有10家加油站的民营油企屈指可数。

  “深”指的是油气行业的潜规则让民营油企的老板们摸不着头脑,这些平日里看似精明的商人们,确实摸不透商务部列出“获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10座加油站”这一限制性条款的真正用意所在。

  赵友山说这是他们联名上书的最直接原因,在上书中他们要求商务部撤销“获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10座加油站”这一门槛,并不惜以退出市场相“要挟”。

  生死“三重门”

  民营油企遭遇生死劫,并非是第一次。(本刊曾在2005年第七期、第八期、第十期做过专门报道)

  厦门市海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金泉是民营油企“三重门”的亲历者。

  “1998年之前,中国内地成品油市场还都相对开放,对民企批发、零售成品油没有限制。”郑金泉回忆。

  那是民营油企相对好过的日子,国内众多的民营油气企业也是在那个时候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

  但民营油企的好日子并没有存在多长时间,1999年,石油圈内著名的"38号文"(《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国办发[1999]38号)下发,要求国内各炼油厂(包括社会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全部交由两大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

  “在38号文下发之后,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昔日的合作伙伴或是竞争对手大部分都永远地退出了这个领域。”郑金泉承认38号文有下发的必要,如果不这样,国内整个石油市场有可能会成为混乱的重灾区。

  郑金泉挺过来了,这是他遭遇的第一个生死劫。

  200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各地区新建加油站,统一由两大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至此,在我国加入WTO前,成品油的批发与零售环节都已进入中石油、中石化的掌控中。

  在这个阶段,被收购的,加上被兼并的,当初与董辉同时间在油气领域创业的一大批人,已经所剩不多。

  这是郑金泉经历的第二个生死劫。

  但其后不久,形势悄然发生了变化,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按照入世承诺,我国要在2004年12月11日对外开放中国石油成品油零售市场,两年后的同一天既2006年的12月11日,我国将对外开放中国石油成品油批发市场。

  2004年11月15日,国家商务部下发《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办法不再要求新建加油站必须由两大集团控股。国内民营石油企业原则上也被允许进入批发领域。

  善于经营的郑金泉乘机扩大了自己的地盘。

  事情总是有起有落。2005年6月11日,商务部发布《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提高了民企进入油气流通领域的门槛,责令必须拥有30个加油站的资格。这一技术规范当时让郑金泉有点喘不过气来。

  “真有熬不过去的感觉。”郑金泉一咬牙又挺了过来,“但举目望全国,民营油气企业做到现在的就那么几家,我算是其中的一个。”

  现实的无奈

  “现在又出台这么一个修订稿,简直是不想让人活。”郑金泉说。

  中国石油大学对国内外油气市场颇有研究的王振峰教授认为,设置上述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市场的规模经营,从而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油气市场的行政监管。但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国家将已经有所开放的油气市场重新收紧后,国内油气市场内的民营油企多次整体性遭受政策歧视加垄断寡头的双重打压,生存状态始终朝不保夕。

  王振峰向《法人》出示了一组数据,截至到目前,资产在1000万以上的民营油企虽然还有10000家左右,但绝大多数不具备同时拥有10家加油站的条件。"可以想像,商务部的‘办法(修订稿)’一旦正式颁行,别说新进入者连门都摸不着,就是绝大多数现存的民营油企,也只能接受国有垄断寡头的侵吞性收购。"王振峰不无忧虑地说。

  “鉴于目前的这种状况,除了上书,我们别无他法。”赵友山的情绪有点激动。

  在这份文字题为《对拟出台的"成品油社会批发企业必须具有10个加油站"政策的看法和建议》中,《法人》看到了以下几点内容。

  协会与民企提醒商务部在制定油气流通领域准入政策时,必须考虑避免造成社会资本的巨大浪费。据统计,目前仅黑龙江一省的民营石油成品油批发企业的设备投资总额超过10亿元。按此保守推算,若因加油站数量不够就被取消批发资格,从而将导致全国超过150亿元的资产损失。

  如果成品油社会批发企业因加油站数量不足而被取缔,则自然将导致大量职工失业。而按目前一般规模的民营油气批发企业平均用人40个计算,则全国将有几十万人面临下岗,可各地政府又无力安排再就业,这势必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这是协会与民企在上书中提出的必须考虑的又一重要问题。

  此上书特别指出,商务部修订这一政策必须考虑不能有悖于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的现行扶持政策。而反对两大石油集团垄断石油成品油市场,一直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若再次将民企挡在门外,这样作的结果显然又为我国逐渐打破行业垄断制造了障碍。

  上书强调商务部修订条例应该考虑政策的延续性。

  渴望公平

  针对上述内容,上书向商务部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

  首先是不要出台这样不合情理的政策。没听说哪个国家、哪个领域,哪个行业非要批发企业干零售。

  其二,若一定要出台这个政策,能不能参照国企内部改革"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思路,搞一个"老企业老办法,新企业新办法"的合理对接。也就是从政策出台之日起,新批准的批发企业照此办理,老企业维持原状。要给老企业一个过渡期。

  如果这样也不行,只有一个最下策,那就是善后。国家指令两大集团按照合理的价格将这些民营企业的资产收购掉,民营企业从此退出石油批发这个领域。这样,既能保证两大集团的绝对垄断,也能保证民营企业的利益少受损失,还能充分地利用社会资源,避免社会资本的巨大浪费。

  “民营油企之所以积极建言上书,也有其较强的目的性。” 国泰君安研究所分析师刘芳丹发表了他的观点。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条款,今年年底成品油的批发环节将放开,届时不少民营企业获得的成品油、原油的进口牌照就会发挥实际作用。这已不仅仅是多了一个渠道的问题,对民营油企而言更大的意义在于市场自由度的增加,此时民营油企对中石油、中石化冲击也会真正显现。民营油企可能通过批发的放开,逐步摆脱两大集团控制,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能否获得成品油批发资质,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民营油企渴望公平,但他们面临的是无奈的选择,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政策制定的话语权。”中国石油大学王振峰说。

  按理说,一项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政策出台,应当征求各方意见——既征求石油垄断巨头的意见,也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但是,我们看到的结果却是,相关规定依然在向垄断巨头倾斜,由此导致了民营企业的反对之声鹊起。

  “我们无法断定相关规定是否受到了利益集团的影响,但民营企业的声音未能得到充分重视则是事实,不然,这些民企的反应也不会如此激烈了。”上海

证券报长期跟踪报道油气领域的记者陈军华表达了他的看法。

  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是鼓励公平、平等竞争的经济,而通过制度设计,营造个公平、平等的竞争环境,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当项政策背离这宗旨,有意或无意中沦为相关既得利益集团强化自己垄断地位的工具时,它对市场经济无疑将产生巨大危害。因而,许多市场经济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的国家,在进行相关制度设计的时候,不仅广泛听取民意,甚至有时候还进行全民公决,以便使政策的制定更公正、透明,更符合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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