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俊)昨天,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为500多名原广州市恒宝工业公司的员工发放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共1272万多元。据介绍,一次性为员工发放逾千万执行款,这在广州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也不多见。
由于人数众多,该院不得不将食堂临时改为发放地,分上午、下午两批予以发放。在现场,已55岁的李先生介绍,他从1978年到恒宝公司,一直工作到2000年:“那时,公司
经营不下去,通知我下岗。我辛辛苦苦工作了20多年,离开时不仅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还欠我两个月工资。我当时想‘认命吧’。”昨天,他领到了3.8万元:“只有钱到手了,我才敢想这是我应得的。”
最多的员工可领近8万元
白云区法院执行局梁东莹法官介绍,这次发放,最多的一个人可领到近8万元:“这1272万不仅包括工资款,还包括离岗退养费、下岗生活费、经济补偿金、代垫医保金等各项费用。恒宝公司上世纪80年代是白云区的龙头企业,但随着经营不善,从2000年起开始欠缴员工的社保金和医保金,陆续被员工告上法庭,2003年是高峰期。”
由于恒宝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不能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参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恒宝公司的财产进行处理,通过拍卖股权、厂房、土地使用权等方式筹款,并按照优先支付给员工、余款再按抵押权优先受偿的原则分配。该院介绍,没发放完的、剩下的600多万,法院将直接划进社保局,为部分员工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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