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双宁:高度重视城乡金融发展中八个不平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7:36 银监会网站 | |||||||||
唐双宁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期培训班上强调 高度重视城乡金融发展中的八个不平衡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形成共同支农新格局
近日,银监会举办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期培训班。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唐双宁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唐双宁指出,当前我国金融发展步伐整体上是比较快的,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是相适应的,但银行业发展呈现出向发达地区、大银行和城市集中的现象,存在着东中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大中小机构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城乡金融发展的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一是改革进度不平衡。目前城市金融体制改革步伐较快,力度较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二是资金投入不平衡。“十五”期间,县及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仅为9.72%,大大低于城市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水平。三是网点覆盖不平衡。调查显示,2005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城市地区平均万人网点覆盖度和万人金融服务人员数分别为2个网点和43个人,而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分别为1.2个网点和11个人。四是业务发展不平衡。城市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日新月异,产品种类丰富,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品种缺乏,服务方式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只能提供基本的存、贷、汇服务。五是风险程度不平衡。与城市金融机构相比,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资产质量不高,拨备覆盖率过低,资本充足率不达标,案件高发等严重的风险问题。六是人员素质不平衡。农村金融机构员工文化程度低,高素质人才缺乏,年轻员工占比低,年龄趋于老化,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和队伍素质低的问题远比城市金融机构突出。七是管理水平不平衡。农村金融机构公司(法人)治理普遍存在严重缺陷,经营机制不够灵活,信息管理技术相对落后,风险管理技术比较粗糙。八是经营环境不平衡。农村金融发展受到农村融资环境、法制环境、竞争环境等一系列外部条件的制约,城乡金融经营环境的不平衡相对比较突出。 唐双宁指出,城乡金融发展中的八个不平衡,决定了农村金融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因此,当前农村金融改革要着重解决一个矛盾,抓住两个关键,发挥三个作用,深化四项改革,即解决城乡金融体制改革不平衡的矛盾,抓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防范金融系统风险两个关键,发挥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三种机构的合力作用,深化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四项改革。农村金融改革总的目标是:立足于服务“三农”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着力解决“资金投入”和“风险补偿”问题,在机构布局和相关政策上体现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建设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切实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改革重点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农村资金的回流机制,完善农业发展银行运行机制,加大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支农力度,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唐双宁指出,目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第一棒已经成功跑出,今后要在巩固前两年成果的基础上跑好后几棒。从今年开始,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跑完第二棒,实现“六大目标”:一是资产分类顺利转轨。用一年左右时间由贷款四级分类全面过渡到贷款五级分类,确保2007年双轨运行,2008年顺利实现贷款五级分类“单轨制”,走好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关键一步。二是案件专项治理初见成效。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在遏制案件高发、降低案件损失、严肃查处责任人、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三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基本消除各种不合理的歧视政策,引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强化支农服务意识,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四是风险监管体制基本到位。按照新的监管理念要求,逐步统一监管标准,实施分类监管,革新监管流程,初步建立起以非现场监管为主导,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适当分离的监管框架。五是公司治理作用开始显现。建立符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的公司治理架构,初步规范股东(社员)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机制,逐步形成相互制衡关系。六是规制体系初步形成。在清理法规的基础上,基本健全和完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从风险控制到处置,从治理架构到运行机制,从非现场监管到现场检查等各个环节完整科学的农村合作金融规章制度体系。 唐双宁要求,各级银行业监管机构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开拓意识和奉献意识,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工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谱写新的篇章。 在农村信用社管理和改革任务相当繁重的时期,银监会决定举办为期二个月培训班,旨在帮助省联社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厘清银行业改革的一般性同农村信用社改革特殊性的关系,保证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市场化要求分阶段向前推进;学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督促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管理;增强宏观意识、风险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支持。 据悉,本期培训班是由银监会主办,中国银行业协会承办,学员来自25个省联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的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监会合作部部分工作人员。培训将分集中授课、考察和商业银行实习三个阶段进行,培训内容和课程设计体现了针对性、适时性、实用性和生动性的特点。本期培训班结束后,银监会将于9月份继续举办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期培训班,以确保年内完成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轮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