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
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圆满完成,获得了创新性成果和重大科学发现。一批国家“十五”计划科技项目取得重大科技突破。973计划项目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验收和中期评估,863计划海洋资源开发取得突破进展,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展顺利。国土资源部“十五”科技发展计划确定的九大专项项目、四十余项重点项目科研任
务基本完成,成果丰硕。在土地资源调查、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领域推广一批优秀科技成果。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共评选出一等奖成果10项,二等奖成果61项。加大对成果的集成与整合,《西南“三江”铜、金、多金属成矿系统与勘查评价》和《中国西南高边坡稳定性评价及灾害防治》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积极参与国家“十一五”科技规划方案编制,组织编制完成了《2006年大调查科研项目立项指南》和数字国土工程立项指南。开展了第二批17个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专家评审和现场评估工作。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国家标准、一批地质调查、地质环境管理、矿业权档案技术标准等规程规范。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金土工程一期建设正式启动。深入贯彻部《十项措施》、《五项禁令》,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取得新进展。完成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开发,国土资源管理的主要业务初步实现网上运行,部分业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公。全面推进国家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一批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投入应用。初步建成国土资源主干网,开通运行视频会议系统。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性能,信息服务内容日趋丰富,对外网站已经成为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主渠道之一。科技成果网及时公告国土资源科技成果,通报科技工作动向和进展。国土资源网试运行,网站服务特点日益突出。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成功召开了2005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推进双边和多边领域合作取得突破,境外地质调查和矿业开发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国培训和引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七、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资源规划工作全面推进。完成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重大战略研究,编制《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扎实推进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修编前期工作,全面部署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继续推进各级规划修编试点工作。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大调查“十五”规划实施评估,编制《国土资源大调查“十一五”规划》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纲要(草案)》,组织实施《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天津、深圳国土规划试点工作基本完成,辽宁、新疆国土规划有序推进,广东国土规划正式启动,全国国土规划前期研究不断深入,第三期国土规划国际培训班成功举办。
积极改善和参与宏观调控工作。贯彻“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土地供应原则,严格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必需用地。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项目851件,其中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用地460件。共批准建设用地14.93万公顷,其中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用地7.44万公顷。会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六部门制订《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全年土地供应中,存量用地比例达56%,新增用地44%。各行业的配置相对均衡、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工矿仓储用地43.3%,房地产开发用地30.6%,其他用地26.1%。
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用地管理。下发《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认真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完成开发区规划审核,在2004年清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核减开发区10个,压缩面积5200平方公里。初步建成国家级开发区预警预测系统,完成全国160个国家级开发区监测分析。2005年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立案80427件,结案79763件,收回土地6992.87公顷,罚没款21.76亿元。
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下发《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过程中严格把关,增加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2.3亿元。会同监察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等部门联合开展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加强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为重点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实行信访一票否决,10%的建设用地申请未通过审查;全年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2.47万件,处理率达88.21%;国有土地权属争议引发上访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0%以上。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组成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全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加强联合执法。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三查”工作。依法规范地质勘查行业标准,全面推进全国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出台《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会同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国27个产煤省(区、市)开展专项检查。治理整顿石油勘查开采秩序,参加全国油区治安秩序清理整顿。2005年全国矿产违法案件查处中立案17767件,结案17121件,吊销勘查许可证8个,吊销采矿许可证249个,罚没款2.13亿元。
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体系正在形成。以制约权力为核心的现代行政程序不断完善,以高效便民为根本的新型办事制度全面建立,以公众参与为保证的依法决策机制更加健全,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的资源市场配置方式全面推行,以管理创新为目标的职能转变取得突破,以维护权益为宗旨的行政救济机制正在形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以协作配合为特点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基本成熟。
八、测绘管理与保障服务
测绘保障服务取得新成效。测绘系统完成测绘服务总值
23.8亿元,向社会提供各类地形图约61.9万张、数字地图约12.6万幅,大地成果8.6万点、航摄成果约57.4万片。编制出版行政区划、教学、旅游等地图、图书2164种,总印数1.7亿册(幅)。组织开发了一批供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所急需的地图和基于地理信息的管理系统,为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测绘保障。 测绘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河北、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省(区、市)修订出台了测绘管理条例(办法)。在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后,完成地方测绘管理条例(办法)修订的省(区、市)达到23个。
基础测绘工作不断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取得新进展,1∶5万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建成和更新了一批省级1∶1万和市县级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测制了大量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基于网络的地理信息分发服务系统投入试运行。“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经国务院同意已正式立项。对珠穆朗玛峰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大地测量和珠峰高程测量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向国内外公布珠穆朗玛峰高程新数据8844.43米。国家测绘局与民政部共同编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集》。一大批“十五”测绘科研项目通过鉴定验收,《空间信息网络服务技术及产业化》、《空间数据自动综合技术及应用工程》分别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测绘市场进一步规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家测绘局会同中<!-->宣部、外交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公民国家版图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测绘局联合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出台了《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继续加强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处地图类违法案件440多件,查封、收缴违法地图产品25.7万件。全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基本完成,2005年底测绘资质单位达到9100多家。
测绘战略研究与规划工作稳步开展。继续开展测绘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测绘事业发展战略纲要》。开展了《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编制了基础测绘规划和测绘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除国土面积外,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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