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多了,眼见奥运临近,地铁口边的施工围栏始终不能拆下,数百米见方、十几米的大坑,始终填不平。
文·璞玉
2006年2月21日,北京奥运会900天倒计时牌揭牌,北京市市长王岐山要求北京奥运工
程必须严格按工期完成。
而就在此时,奥运的配套工程之一的东直门交通枢纽工程东华广场项目(以下简称“东华项目”)却陷入了一场突然袭来的危机。一起涉及15亿元骗贷案的诉讼与此关联在一起。
东华项目地处北京“黄金地段”,号称是 “地产蛋糕”上的“樱桃”。商业价值毋庸置疑,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是北京东北部最重要的交通枢纽,联接着北京环线地铁、13号地铁,数十条公共电汽车线路,每天有十几万人在此转车。
可自从2000年项目启动以后,由于资金频频告急,工程始终进展缓慢,每天在这里集散的上班族饱受绕道之苦。五年多了,眼见奥运临近,地铁口边的施工围栏始终不能拆下,数百米见方、十几米的大坑,始终填不平。
《英才》记者多方走访,试图理清个中缘由,却看到了一个公益项目被当作有利可图的“地产蛋糕”倒来倒去,而经过多方博弈,各种利益群体越来越纠葛不清,工程前景俨然变成了一个谜局。
北大青鸟成了冤大头?
事情的发端是2006年1月10日深发展的一则公告,公告称“该行于2003年8月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首创网络有限公司及其系列企业发放的共计15亿元贷款,大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项目权益人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为该15亿贷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
“鉴于东华置业将其享有的东直门项目权益在未获合理对价的前提下转让给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保全债权,该行于2005年11月7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东华置业向城建东华转让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资格行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0日正式立案,并于11月17日依法查封了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
城建东华与东华置业这两个公司现在均为北大青鸟实际控制,青鸟分别在城建东华和东华置业占有90%和51%的股权。
公告直接将奥运项目工程身陷贷款丑闻公知于天下,也让北大青鸟感到自己成了冤大头,因为他们只是半路被拉进来的当事人。
东华项目肇始于2000年,当时,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京灏实业有限公司等从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取得这一项目的开发权,并为此成立了项目公司――城建东华,其中北京城建占54%的股权,海南京灏大约持有35%的股权,另一位股东持有剩下的股权。
据了解,海南京灏公司和另一位股东又都与时任北京城建集团总经理郁志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拿下项目之后,城建东华并未自行开发建设,因为这个一本万利的项目,只需协议转让一倒手,利润就是巨大的。
2002年,城建东华与香港康实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一家项目公司,即东华置业,开始合作开发这一项目,并约定了项目权益的归属。东华置业于2002年4月3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协议签订后香港康实当时也无资金实力操作这一项目,挖好的大坑又搁置了一年多。
时间到了2003年,时任香港康实股东的陈达成(陈达成当时既是香港康实的股东,同时也是三九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在正因“三九”赵新先案被羁押)搞定了一笔来自深发展的15亿贷款,搁置了三年的东华项目出现了转机。
无奈,此时香港康实内部又发生了股东间的纠纷。康实的三个股东中,大股东康实集团占51%,另两家注册在处女岛的公司“Rainbow”和“美誉”合计占49%。Rainbow和美誉的实际所有者都是陈达成。
陈认为东华项目起死回生完全是因为自己周转而来的深发展贷款,因此要求在香港康实中拥有更多的权益。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候,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新土地政策:2004年8月31日后,土地一级市场不再实行协议出让,而全部实行挂牌交易,就是所谓的“8·31大限”。
“新政”让东华项目面临着挂牌交易,而且土地成本也大大提高,协议转让已经无利可图。再加上有人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称东华项目造成了数亿国有资产流失,于是东华置业被迫转让了这个为各界所看好的项目。
2004年6月8日,北京城建(600266)发布公告称,6月3日公司已与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及相关权益转让意向书》。
此时,北大青鸟总裁许振东开始置身于东华项目之中。因为在2003年底左右,北大青鸟收购了康实集团100%的股权,进而持有香港康实51%的股权及其在东华置业中的相应权益。据说,康实集团此前对北大青鸟存有负债,所以,北大青鸟的收购代价仅为亿元左右。
至此,分别控股了东华置业和城建东华的北大青鸟和北京华远开始产生纠纷,都声称享有对东直门项目的开发权,一度还对簿公堂争夺土地使用证。
最终,在“大限”之前,争议各方终于达成了“五方协议”,暂时和解。随后,深发展开始介入纠纷,东华项目又被搁置。
北大青鸟和深发展的分歧在于对五方协议的执行和理解上,北大青鸟认为,东直门项目在2005年又经过了重新立项,已与东华置业无关;深发展则认为,这是北大青鸟利用同时控股两家公司的便利,将本属东华置业的项目无偿转让给了城建东华。
又经过一年多的扯皮,东华项目的进展仍然十分缓慢。其间,东华项目已经变身为了奥运配套工程项目,而深发展由于被美国新桥投资集团收购,成为了建国以来国内的第一家外资银行。
外资银行只能按照国际的惯例经营,因此不谙“中国式沉默原则”的深发展行长韦杰夫把这15亿贷款纠纷公知于众,这就是1月10日公告的由来。
一场暗战在法庭外开打
深发展这一纸在许振东看来极不和谐的公告,让本已平息的项目纠纷再起波澜。所以,作为项目实际控制人的北大青鸟在第一时间发起了反击。
1月16日,由北大青鸟旗下北大文化控制的媒体载文称,“目前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并没有深发展的贷款,这15亿元资金已经陷入了一起恶性骗贷案件”;“深发展完全是恶意诉讼”。
文章称,深发展的贷款合同本身即属违规,属于刑事案件;东华置业的担保从属合同作为民事纠纷,应依“先刑后民”的受理顺序进行处理。
随后,针对这一报道,深发展再度发布公告,称相关报道失实,且指上述媒体是“被告人的关联人”。之后,又连续发布公告澄清深发展前任行长周林与15亿贷款案的关联,并同时在深圳罗湖区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无论各方谁对谁错,眼下,东华这个奥运配套项目的如期竣工却是着实打上了问号。
在东华项目被查封后,《英才》记者曾致电2008北京奥组委媒体运行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孙维佳,他告诉记者:“目前新闻部还不知道此事,也没有对媒体要表的态度。如果法院的判决下达,对奥运工程产生了实际影响,奥组委会对此是会发表声明的。至于具体细节,建议你去问工程部。”
随后,《英才》记者又分别致电了深发展总行以及北大青鸟总裁许振东,尽管都表示对媒体没什么好说的,主要看法院的判决,可两家都看不出和解的迹象,一场暗战正在法庭外进行着。
2月底,北京市高院发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东直门交通枢纽及东华广场面积9.13万平方米土地的查封。
而正当许振东以为暂时摆脱了深发展的纠缠时,一封蹊跷的警示函又打乱了这一切。3月1日开始,一份名为“深圳发展银行北京代表处”的函件开始在国内银行界流转。
函件的题目为“关于东直门交通枢纽及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土地使用权涉嫌为赃物的函”,该函件注明的接收人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该函件还同时注明抄送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函件摆明了是让其他银行不要趟这浑水,不要借给北大青鸟钱。谁都知道北大青鸟资金紧张,许振东刚刚卖掉自己的所有广电产业,就为了力保东华项目。而这封函件无异于釜底抽薪,着实让许气愤不已。
《英才》记者随后致电深发展总行的董办秘书徐进、总行办公室以及新闻处,得到的答复是:“关于那封警示函,总行这边并不知情,至于这种做法,业界是有惯例的。”同时,办公室人员还告诉记者,“几起诉讼都在进行过程中,实在是没有办法对媒体发表意见,怕会影响法院的公正判断。”
而深发展的独立董事郝珠江律师也对《英才》记者坦言:“尽管我们是独立董事,可以发表独立意见,但是,我们已经与董事会有了约定,对于目前的诉讼,完全要配合行里的法律行动,不能单独发表意见给媒体。”
而青鸟一方的态度也很坚决,“眼下最关键的是奥运工程如何顺利进行”,许振东说,“无论如何,东华项目一定要力保。”
眼见该案就将于3月底正式开庭,看来他们是注定要拿奥运工程相互要挟,拼个你死我活了。
谁能将华东项目进行到底?
双方现在的争议就是15亿贷款的用途,而东华项目却是关乎奥运工程能否如期完工,东直门大坑能否在2008年前顺利填平的大事。所以,工程的进展更令人关注。
许振东能把这个项目进行下去吗?
一位同为北大校企的另一家企业的知情人对《英才》记者说:“警示函一出,现在各家银行都开始警惕起来,本来青鸟这几年的名声就臭了,现在更不会有人贷款给青鸟了。而现在依靠青鸟的实力根本单独做不下去这个项目,而有关部门也不会拿奥运工程冒险。所以,青鸟的前途堪忧。”
这一边儿,许振东也的确急了。警示函事件后,许再次通过自己控制的媒体声称:“保留起诉权。”
“可对方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先是许振东不按套路出牌,用控制的媒体发出失去客观公正的声音,才有了后来的警示函事件。”上述知情人说。
据《英才》记者了解,青鸟集团的资金紧张也是许振东这些年一意搞资本运作造成的。青鸟集团是北大校企的四大名旦之一,本来是为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青鸟工程”而设立的,可这些年青鸟集团在北大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没有什么突出贡献,倒是在资本市场上声名远播。
从1994年借壳天桥百货上市以后,在海南证券工作过的许振东就一直引领青鸟在资本的道路上狂奔。通过几年的资本扩张,旗下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已达8家,分别是北大青鸟、青鸟环宇、青鸟天桥、青鸟华光、北大高科、中芯国际、光电股份、沈阳公用、大通证券。
而这些年收购搜狐,布局广电,再到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丑闻曝光,青鸟几乎成了媒体每月都要敲打的“垃圾公司”,其财务问题不断受到各方质疑。
2006年1月25日,青鸟旗下的青鸟华光发布重大资产出售公告,宣布将子公司北京北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7.69%的股权出售给北京四海博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共计5200万元。
此后,许又陆续转让了所有的广电项目,并对媒体表示,已准备了20亿来力保东直门项目。而对此,熟悉青鸟内情的人士还是嗤之以鼻,“青鸟又在玩财技了。”
此次收购北大文化的公司是北京四海博业,其旗下还有以四海冠名的其他餐饮等多家公司。而四海的实际控制人是陈广田和陈倩倩两个自然人,分别占有70%和30%的股份。
《英才》记者遍查此二人的身世履历,却是一无所获。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其实这些名义上的股东都是幌子,因为一些有公开身份的人,无法经商,所以只能做隐名股东,在前面摆上几个傀儡而已。
尽管凭空跳出来一个四海博业为许振东助阵,但卖北大文化的几千万也不足以帮助之前早已捉襟见肘的北大青鸟资金困境。
对于东华事件的解决,上述知情人预测到,最终许会放弃这个项目的,并笑道:“因为他是许振东。”
校企五宗罪
的确,依靠北大青鸟这个校企来挽救东华项目的危局,确实有些冒险。
校办企业,这个从未在国外出现的事物,是转轨时期中国特有的现象。
尽管有丰厚的财力和人力资源但连年的发展却步履维艰。中关村管委会专职调研员赵慕兰这样分析道,“国有企业有的毛病,校企都有;国有企业没有的毛病,校企也有。”
有学者总结了校企的“五宗罪”:其一,产权关系上权责不明确;其二,人事关系上,激励与约束机制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其三,忽视与市场需求的联系,其竞争能力显然不如其他企业;其四,“挂羊头卖狗肉”,不少挂着“高科技”招牌的校企,主要利润来源却是房地产;其五,以行政方式管理校办企业比国企还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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