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一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唐贵江) 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仲仪二十三日此间透露,“十五”期间广州查办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的厅局级干部二十四人,通过反腐挽回经济损失四亿多元人民币。
廖仲仪介绍,“十五”期间广州检察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一千六百四十件、一千七百一十人,其中大案一千四百四十件,占立案总数的八成八,一百
万以上的特大案件一百八十八件。
据悉,在查处的上述职务犯罪案件中,被查处的县处级干部达三百八十四人,厅局级干部二十四人,其中仅广东省交通系统的贿赂窝案就达四十一件、四十一人,原广东省交通厅厅长牛和恩、副厅长李向雷、省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三戒在内的厅局级干部四人,处级干部十三人。
当地检察机关在这一期间查处的大案要案还有原广州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关建樟、叶荣达受贿案;增城市原副市长沈满棠贪污案;澳门羊城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鸿等六人受贿合计人民币一千三百多万元案;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遵光私分国有资产一千四百八十四万元案和五矿国际货运中国广东公司总经理徐勇挪用公款一千一百万元案等。
廖仲仪表示,为遏制新的职务犯罪,目前广州市检察部门一方面积极推动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的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防范体系;另一方面正积极开展对重要领域尤其是建筑市场系统预防。检察部门派出专门人员,联合建委、监察等部门,对白云国际新机场、地铁各在建线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工作,目前已收到初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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