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国家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
《商务周刊》:入世四年来,人们曾经担心的市场开放后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和就业的“挤出效应”似乎并不明显,但新的问题是,国外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特保、技术壁垒等贸易摩擦越来越多,给中国一些有竞争力的产业带来较大损害,导致一批中国企业破产和工人失业。对此,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由发达国家制定的国际贸易规则?高部长最
近提到了规则强国、规则弱国的问题,中国目前在国际贸易规则中受制于人,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王琴华:高部长讲的我认为很准确,切中要害,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四年来,我个人的体会,我们在规则上的弱点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对规则的理解程度不够。同样是规则,我们的把握和理解存在差距。WTO的贸易规则本身有很大弹性,因为我们不是规则制定者,就像一个行业圈里,新人进入,不大知道圈里怎么回事。规则也有个圈子,中国作为新成员,对于规则的内涵,其中刚性的部分和柔性的部分,掌握的不是那么到位。所以在运用上胆子不大,也不那么灵活。
第二,与国家的实力、驾驭国际事务的能力有关。美国经常违反WTO有关规则,但是它既不怕别人告他,也不怕别人反对它。而我们不希望与别人发生矛盾。因为我们出口量大,别人对我们关注程度已经很高了,所以不希望再授人以柄。按国内话来说,就是我们不太敢打擦边球,底气不太足。但是美欧敢打,打了也没有什么,而且用争取来的时间差等方法保护自己国内的产业和企业。
第三,在规则制定上话语权不多。比如目前的多哈回合谈判,中国能主导的没有,主张自己利益的事情中国开始在做了,这是一个进步。但是我们的这种主张,要有能力让别人接受,至少不反对,这点我们还有差距。比如美国,可以把自己意志强加于别的成员,它可以用很多手段让规则体现它的意志。我们把国家的意志表达了,还需要实力和技巧,让有100多个国家参加的多边规则谈判更多接受你的主张,体现你的意志。这方面我觉得还有差距,还有不足。
现在除了发达国家之外,发展中国家成员在世贸组织中作用越来越大,比如巴西、印度,已经成为WTO中非常重要的成员。中国和这些发展中大国在WTO中的作用还有差距,毕竟我们加入时间还很短,作为WTO新成员,不能要求太高。如果我们处处显露头角,也不能完全达到目的,可能别的成员国对你不满。多边谈判就是各个利益方的博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利益点都不一样。这也是一种掌握规则、体现自己主张的舞台。我们要参与制定规则,研究如何把规则运用好。
在规则研究方面,国家投入力量还不够,我们还需要大量人才,需要基础研究,需要智囊机构给予支撑,国内的各种研究和有实践经验的力量需要整合。从规则谈判提案数来说,我们的提案数还很少,而且提的大都是技术性问题,真正涉及条款制订和修改的不多。相比之下,巴西、印度提案就很多。它能提出提案,就说明国内有大量的研究。
《商务周刊》:作为国家负责产业损害调查和裁决的机构,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还是一个年轻的司局,企业和公众不够了解你们的工作。您能否简单介绍2005年你们主要做了哪些工作,2006年又有怎样的工作计划?
王琴华:产业损害调查局是商务部负责贸易救济措施调查和裁决的行政执法部门,所以我们局职能和商务部其他负责行政管理的司局还不太一样。所谓贸易救济措施,就是大家熟悉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在WTO里都有相关的协定《反倾销协定》、《反补贴协定》和《保障措施协定》,WTO各成员国家要有国内立法,确定国内的执法机构。我们国家颁布有三个相关条例,确定了商务部作为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行政执法机构。我们的工作,就是当国内产业对进口产品提出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申请的时候,根据申请决定是否受理,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裁定。再根据裁定,决定对进口产品中,有倾销的,收反倾销税;有补贴的,征收反补贴税;如果大量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的时候,也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围绕这个中心工作,为了让我们的企业更好地了解和运用WTO的法律,我们对企业进行宣传和培训,比如我们建立的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目的就是给中国企业提供相关WTO规则、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
我们另一个工作重点是开展产业损害预警。即在发生产业损害之前,对各行业进行预警监测,以减少乃至避免产业损害和贸易摩擦的发生,化解于损害发生之前。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包括预警监测、分析评估、信息发布、预警应急以及预警效果跟踪评价。目前我们预警机制覆盖面上有这样几个层次:一是对400多种重点敏感商品进行损害预警监测;二是在汽车、化肥、钢铁、纺织和电子信息产品等重点行业建立了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三是在一些省市根据本地产业特点建立地方性预警系统,我们正在“长三角”、“珠三角”等有代表性的区域建立区域性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2005年,我们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很大提高。新《外贸法》的实施拓展了我们的工作领域,产业竞争力调查等新的外贸调查事项纳入到我们的工作范围。同时,我们在产业损害调查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深入研究世贸规则和国内法律,借鉴其他WTO成员的法律和案例,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水平。2005年,商务部新立案对国外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7起,我们做出裁决14起,其中初步裁决7起,最终裁定6起,另一起申请人提出撤诉。
2006年,我们将加大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工作力度,同时针对企业怎样应对国外对中国产品提起的指控、应对贸易摩擦,做好宣传培训。我们利用包括网上的在线宣传、培训班、研讨会等一系列手段,告诉企业贸易救济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美国那么发达的国家都频频在用,我们怎么把它用好?贸易救济是在关税不断降低、非关税措施取消后,企业保护自己最有效最合法的手段。
《商务周刊》:中国已经进入入世的“后过渡期”,这同时也是贸易争端和摩擦高发期,尤其由于过渡期保护措施取消和新一轮谈判进一步开放市场,国际经贸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国内产业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加大。根据你们的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分析,中国哪些产业受到进口产品和服务的威胁比较大?
王琴华:从我们产业损害预警监测看,我们的一些产业由于受到技术、市场、资源的制约,可能会受到进口产品和服务的潜在威胁。第一,目前经常发生的是新型化工材料。我们已经采取反倾销措施的进口产品里,70%属于化工产品,比如合成橡胶、合成树脂、香料、涂料、农药中间体等。这些商品过去中国几乎没有生产,市场空间大,目前国内已经开始有比较大的投资和生产能力,但面临着进口产品的倾销冲击。
第二,重要机械装备。虽然现在还没有相关案件,但从现在看,进口量比较大。像高级数控机床,80%是进口。还有纺织机械。中国的纺织品发展这么快,但高档织机我们也是80%以上进口。中国很多产业面临的共同问题是,下游发展很快,但上游的装备工业相当落后。轧钢大型设备也是一例,国内产品竞争力不强,到宝钢去看,高精度轧机都是从德国、日本等国进口。另外,钢材等部分产业的产能增加较快,未完全摆脱粗放型经营方式,由于供需关系的变化,面临的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第三,农产品,我们不具有竞争力。这些年农产品没有受到冲击,有很多现实原因。我们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只有那些杂粮品种,而大宗粮食产品,我们不论成本、生产率还是价格都没有竞争力。现在粮食我们还有关税配额保护,但配额量越来越大,随着关税进一步下调、进口配额许可证取消,部分农产品,如棉花、大豆、小麦等将面临国外优质低价产品的压力。
第四,电子信息产品,尤其是集成电路,包括嵌入式芯片的智能卡。2005年1-10月,集成电路进口600多亿美元,出口110多亿美元,逆差达到480多亿美元。我们有一部分高新技术产品和关键制造设备对外依赖程度较高,在关键技术上受制于人,成为这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制约瓶颈。
《商务周刊》:中国出口到国外的产品,在纺织品之后,您认为哪些产业将可能面临类似较严重的贸易摩擦?
王琴华:现在来看,纺织品、服装、鞋、皮革制品、箱包首当其冲,电动工具和摩托车、电视机等家电类大宗产品也有很大危险。钢铁产品过去遭到的贸易摩擦就比较多,如果跌入不景气周期,国内钢铁产能这么大,释放不出去就只能出口,国家限制不住。因此,钢铁还有汽车,将有可能成为下一轮面临贸易摩擦的主要行业。
《商务周刊》: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各个主体,从政府到行业协会到企业,应该如何各自加强自身工作和相互协作?您认为目前它们各自还有哪些不足?
王琴华:主体自然是企业,这个不变。目前,中国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有所增强,但还不是很强,特别是中小企业,将来怎么应对越来越频繁的贸易摩擦,目前还是个问题。在这方面,行业组织应该有更大发挥作用的空间,主要就是给中小企业以支持,中小企业是弱势群体,可能遇到比大企业更多的困难,国外政府也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援助机构。
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也有不足。比如律师队伍不够,国内能做世贸案子的律师和律所不多,而在美国,光华盛顿就有几百家之多。在培养律师人才方面,政府也应该下大力气,目前商务部已经注意到法律人才缺失的问题,正在和教育部合作,在大学里进行培养。事实上,世贸法律方面的人才不仅企业需要,政府也需要。
政府不仅要为企业提供培训和信息,还有政府间层面的沟通、交涉和磋商,也应加大力度。为企业应诉创造环境,如果遇到不公平待遇可以投诉到WTO去。具体案件政府不是被诉方,不能去对簿公堂,但如果国外对中国产品有歧视性政策,政府要去谈判,使我们的应诉企业和起诉企业有公平性待遇。
企业、政府、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这几个方面的位置很清楚,但是这几个方面都需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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