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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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7:17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据新华社兰州12月26日电 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其明涉嫌挪用公款和受贿一案26日在兰州市中级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陈其明被指控挪用资金1.17亿元,受贿14.8万元,索贿50万元。据介绍,该案是甘肃省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陈其明在担任兰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间,伙同他人参与经济违法活动,大肆挪用资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维修基金及受贿,先后4次分别挪用 和陈其明同堂受审的还有同陈其明勾结、为上亿元资金挪用提供“委托 理财”幌子的建设银行兰州铁路支行副行长王景旭。王景旭被指控受贿21.3万元,挪用公款70万元。陈其明等涉嫌挪用公款和受贿案是兰州市“7-20”系列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2004年7月20日,甘肃省委决定,由甘肃省纪委会同 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兰州市少数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查清了兰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其明、建设银行兰州铁路支行原副行长王景旭、兰州市工商局原副局长张双吉等参与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公款的问题。案件涉及违法违纪资金2.16亿元,涉案人员17人,其中党员干部9人,11人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张双吉因贪污200余万元一审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庭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