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标药价贵出63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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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7:03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不久前,福建省寿宁县南阳镇农民龚园金的堂嫂因喉咙长瘤住进县医院,医院开出的一种治疗药———硫酸软骨素注射液每支价格28.92元。由于不慎摔碎几支,龚园金立即到县医药公司药品超市补充。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同样的注射液,药品超市零售价每支仅0.45元,价差高达63.3倍。 龚园金一状告到县卫生局。然而经查实,寿宁县医院使用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确实是
记者调查发现,硫酸软骨素注射液成本价0.3元左右,其销售渠道主要通过物流直销到各医药公司、药店,或通过代理商招标到医疗机构。寿宁县医药公司下属药店所进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是厂家湖南康普与医药公司通过物流直销进来,没有中间环节,只有配送成本,零售价格仅为0.45元。 但同样的药品要想销售到医疗机构,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中间必须经过4个环节:首先生产企业要委托代理商代理到各省,需要一定的代理费;其次招标进入医院,医院要提取一定的利润分成和回扣;三是医药代表向医生促销药品,医生要提取一定的回扣;四是药品的配送,要配送费。 据业内人士披露,许多药品从生产企业进入医疗机构需经过以上4个环节,每个环节分别提取的成本费约占药品零售价的30%、20%、30%、8%,没有这些成本费,药品很难进入医院。由此可见,药品进入医疗机构销售,其价格自然与市场价“不可同日而语”。 福建省有关专家认为,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首先要对药品实行政府定价,防止其进入流通领域前虚高作价。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就利用患者的不知情,借自主定价的空子任意抬高药价对付招标制度,从而使医院的药品价格严重虚高。同一化学成分的药品,即便名称、剂型、包装不同,其价格必须基本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