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免征额可能调至1600元以上 并严禁擅自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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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 09:4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今日下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将迎来全国人大的第二次审议。关乎广大工薪阶层利益的免征额标准即起征点,有望在会议结束时水落石出。财税专家分析,二次审议极有可能将个税免征额在1500元的基础上调至1600元以上。 个税草案有望二审通过
“二审通过修改草案的希望极大,唯一的悬念就是扣除标准最后到底定在多少。”一位即将参与二审讨论的代表20日对记者表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今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的审议就安排在今日下午。 这次常委会会议需要审议的法律草案中,公司法和证券法草案是第三次审议,个人所得税修正草案是第二次审议。会议的最后一天,代表们将对各项草案的讨论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代表表示,这三项法律草案都有望在这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另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透露,起征点极有可能在年内出台。他分析说,个税法修正案如果拖到明年出台,会影响明年人大的立法计划,增值税转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等改革计划都将因此而后延。 据悉,个税法修正案如果在此次审议得以通过,新的扣除标准最早会在明年1月份开始执行。 扣除标准可能超1600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俞光远对9月27日举行的个税立法听证会的效果表示满意。他表示,听证会的结果会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以及最后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就是说,会对最终被批准的个税修正草案有所影响。 据悉,在个税听证会的最后,焦点全部集中在扣除标准上。几位代表提出的1600元也没有被大多数人接受,因为1600元恰好是广东曾经执行过的标准,这样广东就没能成为改革的受益者。为了“安抚”广东,扣除标准就可能会在1700元和1800元中选择。 参加过个税听证会的山东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张玉霞认为:“如果是让所有人受益,扣除标准就应该是1700元或者1800元。” 她说:“因为1500元被大多数人反对,提高是肯定的。但我估计不会超过1800元,因为那样会给财政收入造成压力和影响。而1700元和1800元又都超过了原来广东执行过的1600元,所以希望最大。” 彻底终结擅提起征点 无论是1600元还是其他,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正式出台,将彻底终结各省市绕过法律提高免征额的状况。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不久前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研讨会”上明确表示,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将严格执法,坚决不允许各地擅自提高当地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对于违反新标准的地区,不仅将追回因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中央税收少收的部分(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央与地方按6∶4分成),而且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