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10月13日电 记者 李光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在合肥出席“2005中国非公经济发展论坛”谈到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时指出,国家将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
成思危说,目前国家正在改进对非公经济的监管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扩大核准制和登记制范围。非公企业在投资、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将享有与国
企同等待遇。在谈到今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时,他认为,“非公36条”内容相当好,出台很及时,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贯彻落实方面却不尽如人意。具体表现在,对非公经济的作用还认识不足;歧视非公经济的观念还有待转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有待加强;有关政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深化。他说,“非公36条”是原则性的东西,而落实则需要有具体的政策或细则作依据,目前,全国不少省市都在制订“非公36条”的配套措施,但在落实的过程中,操作层面和执行层面人的态度、素质和自觉性也很重要。政府有关部门应定期发布宏观经济信息,实现公共信息的共享。同时,政府要依法行政,不能滥用行政强制手段对非公企业进行检查和处罚;银行要依法运营,不应违反合同法随意提前收回贷款;法院要依法审判,不得偏袒“关系户”或国有单位,拒绝一切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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