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昨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说,2004年,审计署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这10户企业资产总额14221亿元,审计资金占51%。
问题一:损益不实问题较为突出
审计发现,有5户企业多计利润46亿元,主要是企业领导人员考虑企业经营业绩或为了完成上级的利润考核指标,人为少计成本费用造成的;5户企业少计利润30亿元,主要是多计成本费用造成的;有的企业弄虚作假,偷逃税款或骗取财政补贴。
如常州兰翔机械总厂通过虚报下岗职工人数,累计骗取中央财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110万元,占实际领取补助资金数额的35%。为取得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其8451万元金融债务的豁免,该厂法人代表擅自决策将100万元公款用于行贿,有关人员涉嫌犯罪。
问题二:决策失误造成损失较为严重
审计发现,10户企业对外投资、借款、担保等造成损失145亿元。主要是由于不按程序决策、违规决策和管理不善造成的。
如1997年8月,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在民营企业———北京三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无力偿还2000万元借款的情况下,仍为其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因三鸣公司已停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替该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息2226万元。以上借款、担保共形成损失4226万元。
问题三:违规处置资产、关联方交易让利、违规经营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亿元
如1998年至2002年4月,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国华电力公司将退役发电机组无偿交给其多经企业———北京华明热电工程公司经营,并纳入主业生产计划上网发电,挤占主业盈利空间,华明热电工程公司获利8825万元,并用其中的4092万元为国华电力公司中上层干部购置商品房。
李金华说,审计还发现,少数企业领导人及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这次审计共查出违规转移国有资产、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9件,涉案金额16亿元。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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