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年薪提升到400万港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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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07:0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凌翔 综合报道 在曾荫权辞去香港政府政务司司长职务,正式宣布参选行政长官职务后,有关香港政府行政长官的薪酬新方案也随即出炉,按此方案,香港特首的年薪将提升至400万港元左右,而前任特首董建华的年薪仅为325万港元。
香港研究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的独立委员会6月9日向香港政府提交了一份报告书,报告书列出了该委员会对与行政长官职务有关事宜的建议,包括安排现任行政长官的薪酬、制订前任行政长官从事政治、商业或专业活动的规则。 该委员会建议,新任特首的薪酬安排改为以现金支付所有薪金和福利,与问责制官员的薪酬安排看齐,新任特首年薪为400万港元左右,较政务司司长的薪酬水平高出约12.5%。 有关为新任行政长官提供官邸的问题,该委员会建议,香港政府应为未来的行政长官提供合适的永久官邸。如果行政长官因任何原因决定不入住官邸,他要自行支付其住所的开支。 至于前任行政长官离职后参与政治、商业或专业活动,该委员会建议,前任行政长官参与政治活动不应受到限制,但参与就业和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前任行政长官须接受一个三年期限的规管安排。 前任行政长官在离职后的第一年内,不得从事任何工作或参与业务,而在之后的两年内,他须在就业或重投商业活动之前事先征询一个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在三年规管期间,前任行政长官接受中央或特区政府、学术、慈善或其他非牟利组织或非商业性质的地区及国际组织的委任,可一概得到豁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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