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福鼎市普后大桥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为:0624-05150228),已经福鼎市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招标工程项目为福鼎市普后大桥工程施工项目,福鼎市普后大桥全长187米,宽17.5米,连接104国道和福鼎市市区。主桥采用(4×30米)准连续T梁预应力砼;
2.2.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山前普后地段;
2.3.工期:3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2.5.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审的办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5.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高技术职称。
5.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及已年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5.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出售时间为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鼎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福鼎市古城南路116号福祥大厦6楼)。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本次招标采取无记名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开标前应提供收款凭据原件供核验,其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执行)。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转入指定帐户。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鼎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工程取消集中进行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自行踏勘现场,如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需要澄清的,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期前15天之前在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www.fujianbid.com)和福鼎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信息发布银幕上公布答疑内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阅读,并向招标代理领取澄清文本文件。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