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公司预演足球宪政 长达半世纪政府垄断分解(3)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18:56 《商务周刊》杂志 | ||||||||
分权让利的背后 中国足协分权让利了。这对许多足球圈内的人来说多少有些不可思议。 “过去足协的最大错误是他不想划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因为过渡阶段更适合利益集团。”陈玉宇说。
中国足协原本属于社团法人,并不是政府机构,法律上也没有明文规定它拥有什么权力。“只是《体育法》上有一笼统说法: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全国的体育事业,而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管理中心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林显鹏说,但这一模糊的行政权力来源,并未影响中国足协泛行政化的力量。 然而,市场体制的发展和职业足球发展的规律,并不是以某些官员的意志为转移的。 “痛定思痛。”是杨一民对2004年中超联赛工作评价的关键词。 痛从何来?2004年的风雨波澜,使首届中超联赛遭受强烈冲击。来自足协官方数据,全部22轮132场比赛,观众人数145万人次,场均1.1万人,比2003年甲A联赛下降38%,陷入历史最低。电视观众13000万人次,与2003年甲A联赛相比大降42%。大多赞助商提出大幅扣款要求,原本列入预算的1.3亿元人民币收入,实际收入可能在7000万元左右,下降约46%。这与中超联赛初衷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中超联赛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都蒙受了重大损失。2005年1月,总冠名商西门子公司提前中止了合同。 “比上亿元的经济损失更为重大的是中超联赛自身的公信力和形象。”杨一民说。2004年5月,中超元年的联赛在天津开幕。联赛初期尚还平稳有序,但其后“假球”、“赌球”、“黑哨”渐起。十月风云突变,随着罢赛事件的出现,一些俱乐部“投资人”要求取消降级,中止中超联赛。与此同时,赛场上群体斗殴,追打裁判,甚至再次发生罢赛的恶性事件。 “中超联赛及我国足球运动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甚至国际足联、亚足联也接连要求中国足协提交情况报告。”杨一民说。 陈玉宇认为,这些问题与比赛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无关,他们的行为选择是一个被动的过程。在足球市场上,有生产者(俱乐部、球员),消费者(球迷)和政府部门。消费者需要什么,生产者就生产什么,这原本简单,但简单的事情为什么没发生?陈玉宇认为,“是因为目前中国足球联赛相关的制度规则破坏了联赛的运行机制。” 职业联赛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类似卡特尔。在公正的情况下,不同的俱乐部能提供相同或相近(势均力敌)的产品(比赛),共同合作,由此产生结果不确定的比赛结果,这样才能创造出共同利益。而足协的相关制度和规则,正是左右联赛产品的质和量的关键。 当俱乐部按照联盟合作机制作出努力,生产比赛产品时,他们所获得的收益却几乎全被政府拿走了,这必然影响他们下一步选择,开始作出“负努力”。 据知情人分析,中国足协所拥有的大部分资产主要来自于联赛的收入,而这种情况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总投资10亿元的河北香河国家足球训练基地,就是过去11年中国足协从职业联赛中赚到的最实实在在的资产。 足协拿走大部分收益后,由于缺少相应制度,导致余下利益分配也未形成共享利益。“政府的管理者,大块剥夺,小块不负责。这就导致过度激励的产生。”陈玉宇说,14家俱乐部本是共同的生产者,现在就变得以邻为壑,恶性竞争。为赢一场比赛,不择手段,高价买球员、打假球、贿赂裁判等行为成为行业潜规则。 “当一种不好的倾向出现而主管部门没有很好的管治时,所有的参与人都会谋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偷钱没有人管,那大家就都偷吧。”张曙光也认同这一点。他补充说,后来裁判的“黑哨”钱俱乐部都给不起了,由一些赌盘给钱,这就形成了“赌哨”——“10万元吹个点球,20万元把进的球吹出来”。 林显鹏也认为,“任何问题都要排序,要找最根本的原因。中国足球问题的根子在足协维持的体制,然后传导到俱乐部的不理性行为,最后表现在中超比赛这个产品质量上。” 这个因果推导也是被普遍认为的足协分权的理由。“如果中超公司这一步还不走出来,联赛就会崩盘。这种例子在世界上不是没有,比如新加坡。”林显鹏说。 另一种说法是,目前足协无力独撑中超财务负担——去年亏损2000万元,今年又招商无望,所以拉来俱乐部垫背。 无论何种原因,足协官员已明确表示,“依照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和职业足球发展的规律坚持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和足球环境,加强中超委员会及中超俱乐部的团结,开创中国职业足球的发展之路,是我们惟一的正确选择。”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