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是最有效的消毒剂。
摩天大楼,高耸入云。透明干净的办公室里,阳光灿烂。在现代的办公环境里面,高层管理人员往往都有一间采光良好的办公室,平时阳光普照,工作起来也是身心愉快。同时一面透明的镜子,一帘百叶窗也让办公室成了高管们自己的私人小天地。当高管想放松的时候,或有什么私人事务的时候,最先做的就是去拉上他们的百叶窗。
这个场景也可延伸到企业与社会的关系。
百叶窗关上的时间越久,高管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之间的距离好像就越远,他们的行为开始变得神秘,变得琢磨不透。而一些原本不该发生的事情,也都会因为百叶窗阻挡了玻璃的透明慢慢地不自觉地发生,并约定俗成成为“潜规则”。
这些都说明,高管个人信息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企业的诚信、甚至生死存亡。国外在高管个人信息要求甚高。美国在前年就出台了如《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等一系列加强监管的举措,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早在1992年10月15日颁布的高管人员报酬披露规则,要求用报酬汇总表等图表方式简明、详尽地说明公司高管人员的报酬安排,要求高管人员个人信息极度透明。这就是说,高管不仅不能拉上百叶窗,而且要求其办公室采光一定要好,能见度必须要高。
《董事会》杂志认为,中国频频发生企业高管落马事件,形形色色的公司丑闻也层出不穷,固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被严重忽视的是:中国企业制度中对其高管个人信息记录得不透明,造成了许多有“劣迹”的人谋到公司高位,成为公司的最不安定因素。因而,我们提出,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得以有效运行,仅靠治理结构和规则的建立是不够的,关键的因素还在于董事个人。社会监督是保证董事尽职尽责更为有效的约束手段。通过强化董事个人信息的披露,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因而,我们提出,中国需要一场高管“通透运动”,让所有投资者,无论是大股东、还是散兵游勇的中小投资者,都应该有机会知道公司高管的个人信息。把高管交给社会监督,这比以前那种靠内部约束或者良知自制,更具有刚性的效果。
《董事会》杂志主张,高管通透应是全方面的透明,特别是薪酬的透明。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冲突,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因为缺乏足够的动力而产生“偷懒”现象,也可能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而滥用职权,因此,为充分发挥高管人员的能动性,公司必须设计具有激励性、竞争性的报酬计划,同时应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是,高管人员可能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报酬计划的安排侵吞公司利益,加强报酬信息的充分披露则会防止高管人员的不当行为,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以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为目标,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和长远发展服务。
其次应该透明一些不含隐私在内的个人信息,比如年龄、婚姻状况、学历是否有犯罪记录等等。这些不仅是让社会了解企业的一个窗口,更是一个培养股民对企业信任的平台。试想如果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刻意地去保持一种神秘感,或者对自己的个人经历讳莫如深,怎样才能带领好一个团队、一个企业去创造良好的业绩呢?
虽然过去并不能代表现在和未来,但过去总能揭示趋势与规律。股东如果清晰地知道高管人员的履历,不仅能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增强了股东监督高管的积极性和实际监督的能力。
无疑,对于高管个人信息的情况,要注意保护其隐私。但是,投资人无权知道高管穿什么“内裤”,但他们有权知道高管穿什么“外衣”,也有权要求他们的高管应该穿什么样的“西服”。通常而言,人们不会欢迎穿着“牛仔裤”出席盛会的高管。(文/ 张颐 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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