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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称征房地产税不属其职能范围 媒体报道不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11:00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6日有媒体称“央行正准备对房产征收不动产税和投资交易税”,新浪财经就此事致电央行新闻处,新闻处孙先生称征税不属于央行的职能范围,该新闻报道“犯了严重的常识性错误”。

    不动产税开征问题的讨论始于去年底新华社的一则消息。该消息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正在进行“中国不动产税收政策研究”项目,2005年将进行新的不动产
税制设计并选择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

    今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官员曾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历时一年完成的《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

    有媒体在报道时曾做出如下判断:“会议上非常明确地传递出一个信息:政府目前在积极推进我国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我国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势在必行。”之后,坊间传闻:开征不动产税的试点城市将包括北京、重庆和深圳三个城市。但相关职能部门至今一直没有正式回应媒体的猜测。 

    上周,国家统计局发言人郑京平在京透露,中央政府正在采取措施,使商品房主要成为居住商品而不是投资商品。他特别提到,国外的成功经验中,就包括收缴不动产税、投资交易所得税等,但仅仅是作为国外的经验提出的。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闲置的房屋和地产征税,可以打击炒楼投机。(文/可会明)

    名词解释:

    不动产税:在不同国家、地区其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房地产税”,有的称“物业税”。但内容基本一致:一是房产、土地合一,适用统一的不动产税;二是征税范围既包括城镇,也包括农村;三是按评估价值征税。不动产税和所得税、增值税一起被称为国际通行的三大主力税种。不动产税主要为地方税,所得税和增值税是以中央税为主的共享税。不动产税可考虑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要由中央政府统一立法,按生产经营用房和居住用房实行不同的税率,规定税率幅度。地方政府可在统一规定的税率幅度内,确定当地具体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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