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施征地补偿新标准 将多渠道安置失地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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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5:50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4月1日电(记者詹国强)从1日开始,湖北省正式实施征地补偿新标准,将多渠道安置失地农民,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低保制度,保障其长远生计。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陈年山向记者介绍说,这次实施的《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将全省分为六类地区,分别确定了最低年产值标准和最低安置补助费标准。 陈年山说,根据以前的《土地管理法》,征用农民土地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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