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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财经观察:两误解令房地产税改革面目不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16:01 《全球财经观察》

  目前中国房地产税制政策基本上对开发环节的税收重且多,而对个人拥有则基本不征税,这就使投机商低买高卖成为可能。但房地产税改革的根本目的不在于平抑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

  文|邬静娜

  针对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前日的讲话财政部税政司一位官员在3月22日出面澄清,“物业税现在正在研究阶段,短期内不可能开征。”而此前是否开征统一标准的不动产税已经多次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今年2月份,财政部联合国税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委召开了关于征收不动产税的研讨会;更早的1月28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向外界透露,物业税正在做模拟测算,财政部副部长肖捷3月20日关于“中国目前在房地产转让交易环节的问题严重,有必要研究实施物业税改革”的讲话更是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媒体在显著位置刊出了“房地产税将开征”的大号标题。甚至房地产税,物业税,不动产税这些概念就已经模糊不清,其含义让各路专家争论不已。

  但有关房地产税改革何时会在全国铺开?目前进行到哪个具体步骤?没有人给出明确的答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着作为整个方案理论支持的“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的课题,中心副主任谢伏瞻还运作着房地产税改革方案的试点,但中心现在不愿意对改革方案作出任何评价。

  据业内专家指出:具体操作方案还未成形。如何确定房地产的税基、如何确定合适的税率、不动产税和其他税种之间什么关系、开征不动产税将会怎样影响社会的发展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都要精心设计和试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谢伏瞻副主任在今年2月份的研讨会上说,因此选择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试点就非常重要。据《全球财经观察》了解,这种试点工作从去年2月份就已经展开。在今年2月财政部联合各部委召开的国际研讨会上,谢伏瞻指出,房地产税改革方案将在年中选择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为最后的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律师依据自己的经验预测:一旦政府的试点方案成熟,将会很快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但是税法的修改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审议。今年的“两会”没有把有关议案提上日程,“恐怕还要再等一年了。”秦兵曾因对购房合同提出许多补充意见而声名鹊起。

  事实上,房地产税的征收也需要等待条件的成熟。谢伏瞻指出:其前提条件是,一要有详实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房地产进行低成本估价;三是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

  但“正税”、“明租”、“清费”作为房地产税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正税”即合理设置新税制、统一内外税制、避免重复征税,改变流转环节畸重而保有环节畸轻的现状,并尽量向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国际通行方向靠拢。“明租”即土地出让金从一次性收取改为分年收取,明确地租性质。“清费”则是除少数确有必要的服务收费外,其他收费或取消或合并为某一个固定的税种。财政部称,征收房地产税,初始阶段不涉及个人住宅,由经营性不动产慢慢向非经营性不动产延伸并最后全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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