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银行职员勾结诈骗团伙骗走3亿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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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 12:3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新华) 2005年2月2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五年前发生在建行吉林省分行原营业部所辖的朝阳支行、铁路支行的一起金融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案发生在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间,当时诈骗团伙以长春市铭雨集团为掩护,拉拢腐蚀银行工作人员,诈骗总金额为3亿多元。建行吉林省分行在自查中发现案件后,立即报告司法机关。
2003年初,建设银行对此案内部涉案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36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其中,吉林省分行副行长兼营业部总经理杨森被撤职,总行在全行范围内对吉林省分行予以了通报批评。涉案的原铁路支行副行长郭强、朝阳支行营业部原主任于文辉等6名内部涉案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次审判中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近期报道的有关建行的第二大金融案件是,该行吉林省分行有官员涉嫌携800万美元外逃。此案系2004年12月,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在机构整合中自查发现原长春市分行(后省分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原负责人王兴泉涉嫌挪用资金,发现后立即向司法机关报案,并积极协助将涉案人移送司法机关,经查当时并无人员潜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