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建议: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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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15:14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明霞 去年发生的一系列矿难事件令世人警醒。致公党中央建议:尽快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法。 在提交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提案中,致公党中央认为,频发的矿难和我国现行的
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有关。提案认为,这首先表现在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备,有的缺乏针对性,有的已不适应当前煤矿发展的需要,可操作性差。其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煤矿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 提案建议,修改现行的煤矿法规,使其更具有针对性、严厉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借鉴国外产煤国的做法,将现行的《煤矿安全规程》、《细则》、《规范》、《标准》合一,制定一部煤矿安全生产法,使之系统地涵盖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其次要明确职责,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炭安全生产,建立适合煤矿企业作为特殊行业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和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坚决制止和查处部分领导参股、合股煤矿生产经营现象,严厉打击小团体利益、地方保护主义,对不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要加大追究、处分力度。三是要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真正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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