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稿:为了数千万农民工的权益清欠(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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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22:05 新华网 | ||||||||
雷厉风行的清欠,让股股暖流涌动 三年清欠,是一场与数千万农民工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行动,也是一个直接惠及9亿农民的重大决策。重任在前,时间紧迫。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雷厉风行,全力以赴。2003年11月
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落实责任制度、出台时间表、政府带头清欠……由于农民工在整个工程款的“拖欠链”中处于最底层,为真正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措施为农民工讨工钱:因工程款被拖欠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对已获得工程款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国务院主管部门要求各地每天准时上报清欠进展,推动清欠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许多人第一次揣着分文不少的工钱回家过年,许多人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工钱……2003年的这个冬天,多年饱受拖欠之苦的农民工,感受到一股巨大的暖流在神州大地涌动。 2004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决定,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清欠”目标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对近三千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庄严承诺,对无数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的庄严承诺,赢得了与会代表的热烈掌声。 3月12日上午,近三千名全国人大代表表决通过关于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同意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建议,再次督促政府部门切实解决由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力争今年还清中央本级由预算拨款拖欠的项目工程款,并不再发生新欠,为全国带一个好头。”为落实全国人大的决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清欠“时间表”:从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2003年及以前已竣工工程的拖欠工程款;2005年春节前基本解决2003年及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2004年以来竣工的工程,通过加快长效机制建设,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与此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近30个文件、规范;各地也逐个项目认真梳理拖欠底数,加强督查,建立清欠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欠款业主名单,加强工程担保和讨薪法律援助,改革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从而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驶入快车道。 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始终牵动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注的目光。2004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三农”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8月至9月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时,均将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特别是工资被拖欠问题的解决作为检查的一个重点,并在相关报告中提出,要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作为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权益的突出问题来推进。 正是方方面面的连续奋战和持续关注,清欠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介绍,2003年以前全国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偿还333.7亿元,截至2005年春节清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基本实现;2004年当年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作,也在抓紧落实。此外,2004年全国还清理了1210亿元工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