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稿:为了数千万农民工的权益清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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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22:05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题:清欠,为了数千万农民工的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纪实 新华社记者 沈路涛、邹声文
尽管绝大多数农民工在全国持续一年多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中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但仍有一些农民工干了活却得不到报酬。 “有的民工生计难以维持”“工资无法兑现,数百名民工子女辍学”……2005年2月1日,离鸡年春节只有一周的时间,一份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信访情况摘要放在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案头。 这些农民工的处境,又一次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领导同志指出,民工干了一年,到年底不能兑现工资,于理于情都是讲不过去的,何况拖欠对象多为弱势群体。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专门就此派出督察组进行督办,同时再次要求全国各地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现一起迅速处理一起,保证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被拖欠的工钱。 心系百姓,体恤民情。发生在今年春节前夕不为人知的这一幕,只是一年多来中央领导同志关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个缩影。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持续关注,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也温暖着数千万农民工的心田。 拖欠问题,在这里引起关注 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关注国计民生,特别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农村税费改革到农民增收,从耕地保护到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从农机费用减免到农民工子女入学,“三农”问题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2003年7月,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刚刚消除,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冒着酷暑兵分五路,分赴5省28县市检查建筑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中发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普遍存在,让执法检查组的所有人感到揪心: 在陕西,一个建筑企业到2002年底就被拖欠工程款11.6亿元,许多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在南京一工地,一位农民工在讨要拖欠工资时,不但没有拿到工钱,还被砍伤手指;在四川,一些有能力支付工程款的单位故意长期拖欠,导致大量农民工拿不到工钱…… 拖欠之风必须坚决刹住,农民工权益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面对广大农民工的殷殷期盼,一份厚达14页的执法检查报告出来了,最终让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登上了国家最高的议事殿堂:2003年10月27日上午9时,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进人民大会堂,议程之一就是听取执法检查组关于建筑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当前拖欠建筑工程款相当普遍,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拖欠最为严重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这份不回避问题的报告,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注的焦点。 面对愈演愈烈的拖欠之风,报告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这种违法行为。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三年清欠”的目标:建议国务院在3年内基本解决这个问题。在分组审议这一执法检查报告时,各个会场更是洋溢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农民工的倾心关注:“近年工程建设中确实存在亏了两头的现象:一头是亏了工程,影响了工程质量;另一头是亏了农民工,他们干的活最累、最苦,但却不能够拿到工资,让人痛心。”“这些拖欠,有不少是一些地方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希望政府带头清偿拖欠的工程款,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同时必须从源头着手,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对实现‘三年清欠’的目标,政府部门要有具体办法、步骤,不能年年说,年年解决不了。”一句句话语发自肺腑,一条条建议深思熟虑,无不体现了对维护数千万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关切,对“三农”问题的真切关心。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也一直关注着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带来的种种问题。2002年底,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门对这一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综合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当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传递到国务院之后,国务院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建设、劳动、司法等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一场声势浩大的专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欠行动就此拉开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