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四项制度构筑农资打假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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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21: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 王宇) 为根本解决假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我国工商部门在对农资产品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探索农资市场科学监管途径,通过四项监管制度的建设,构建农资产品长效监管机制。 据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王晋杰介绍,一是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今年,各地工商部门将通过对农资市场和农资经营资格的检查,继续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清查主
二是完善农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工商系统将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等“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三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大对失信、严重失信农资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农资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以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为基础,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为补充,以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为手段,以加强日常监管为保障的农资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 四是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工商部门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农资案件。 近年来,工商系统在全国推行农资产品“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经营农资企业的准入、变更、退出情况进行清理,各地工商部门也相继开展了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调研工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