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74亿元骗贷案嫌疑人冯明昌辩白称被逼行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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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 05:15 第一财经日报 | |||||||||
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被控诈骗银行贷款、行贿、单位行贿,涉案的部分国家公职人员也将陆续被起诉 本报记者 张国良 发自佛山 广州 1月17日上午9点,冯明昌出现在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对这起震惊
这起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的“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银行贷款、行贿、单位行贿案”,原计划是连续开庭审理3天,但18日下午,法庭决定“不过夜”,庭审一直延续到当晚11时才结束。 夜审冯明昌 据旁听者介绍,公诉方佛山市检察院对冯明昌提出了两项控罪:一是“诈骗银行贷款”;二是“行贿罪”,包括向个人和单位行贿。 起诉书指控冯明昌把停止经营多年的“空壳公司”华光集团虚构成一个年营业额达30多亿元、利润有3亿元、业绩辉煌的公司,向银行申请巨额贷款,至案发止,华光集团在7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0笔共25.86亿元。获得贷款资金后,冯明昌将部分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海外进行所谓股权投资,造成巨额的银行资金无法追回;至于“行贿罪”,公诉人指控冯明昌对银行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人员个人行贿,款项多达数千万元,以及利用所谓银行贷款的“利息差”,向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支行行贿4500万元。 不过,庭审中的冯明昌,前后两天的表现却判若两人。 第一天的庭审,公诉方进行举证和质证就花费了大半天时间,而检察院带到法庭上的材料足足装了三个拉杆箱,还进行了电脑文档演示。冯明昌当天情绪相当低落,对于法官的询问没有太多言语和反对意见,自称“表达能力不行”,请求由其辩护小组代为发表意见。 而在18日的庭审,控辩双方就冯明昌的“贷款诈骗罪”是否成立,以及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冯为自己请的辩护小组多达4名成员。 当天的冯明昌发言时,坦言自己“犯了错误”,“辜负了家人和员工的期望”,又特别感谢“806专案组”工作人员待他很有人情味,说他们“就像是医生,我自己就是一个病人”。 但是对于公诉方提出的两项控罪,冯明昌辩解说,自己之所以行贿,是因为经营环境非常不好、“一些贪官污吏主动索贿”,自己又不敢开罪他们,所以“被逼行贿”。 到了18日晚上11点多钟,法庭并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孙伯宽今日受审 据本报记者了解,此案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一批国家公职人员也将于近日陆续被起诉。 根据早先新华社报道,该案涉及党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业及社会人员233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3人。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共80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孙伯宽、何伟林等29名国家公职人员因涉嫌收受冯明昌等人贿赂、违法放贷、玩忽职守,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孙伯宽及其后任何伟林在南海区财政局任上,在冯明昌没有提供任何资产抵押的情况下,让财政局属下香港某公司为华光集团代开11.48亿元的信用证,还采取迂回手段将5.96亿元财政资金违规借给华光集团。 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孙伯宽也将于今日(20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受审,而叶家声则将于本月底受审。 昨天(19日)正是佛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的日子。据悉,提交此次大会审议的报告内容之一是关于人大代表名单的变更:冯明昌“由于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南海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资格。 而根据佛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佛山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原南海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仲元等七名人大代表由于“闭会期间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在其开列的佛山市人大代表补选名单中则有因健力宝事件而广受关注的三水区区长宋德平。 据广东省贸促会网页显示,陈仲元目前已就任广东省贸促会副会长。此前的2004年9月,原南海区委书记邓耀华也在肇庆市市长任上悄然去职。 骗贷案中的工行 “华光板材案”以“私营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诈骗银行贷款,造成银行和财政资金损失20多亿元”定性,但是其中银行尤其是工商银行在整个事件中充当的角色却令人相当不解。 从1990年至2003年8月止,华光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等7家金融机构累计贷款1125笔105亿余元。据本报记者了解,上述7家金融机构还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在佛山当地或广州的分支机构以及南海沙头农信社。 在105亿余元的贷款中,来自于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的贷款累计达74亿余元,而74亿余元的贷款时间集中于1999年至2002年间,华光在短短数年间获得如此巨额银行贷款,且贷款如此集中于一个县级市的银行支行,实属罕见。至案发止,华光集团在7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0笔25.86亿元,而其中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多达70笔19.1亿元,大部分已经不能收回。 资料显示,1999年之前,“华光系”在工商银行的贷款不过数百万元,而自1999年至2003年,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的贷款逐年猛增。 其实,早在2000年9月,工行广东分行信贷管理处在对华光的《统一授信审批报告》中即指出:“该公司为家族式管理,财务运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我行对掌握该公司真实财务状况有一定困难。该公司贷款真实用途难以监管,贷款回笼存在银行体外循环。该公司目前在我行系统内融资总额高达近10亿元,风险较为集中,而且贷款抵押率为50%,贷款第二还款来源落实不足。” 然而,有银行内部人士的积极配合,工行的贷款依然大量流入“华光系”。至2002年,华光的贷款已不能按期还款,一再展期,明知被套的工行,却变本加厉地发放虚假贷款。 对冯明昌的指控显示,冯在此期间对银行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人员行贿,款项多达数千万元。 由于华光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2004年6月11日,华光系的6家相关企业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同年10月26日,6家企业清算公告出炉,工商银行南海支行成为其最大的债权人。 而包括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原副总经理(工商银行佛山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工商银行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在内的工行省、市、区三级负责人涉嫌贿赂、违法放贷、玩忽职守,显示此次事件中该行体系内的层级监控和防火墙,均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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